3月8日,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开展农资打假“质检利剑”行动,统一组织指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9省、自治区质监局,对68个涉嫌制售假冒伪劣化肥的生产企业开展执法打假集中行动。行动当天,现场查获涉嫌假冒伪劣化肥3000余吨,假冒包装袋7万余条,公安机关抓获涉嫌制售假冒伪劣化肥犯罪嫌疑人7人。
此次行动以打击化肥有效含量不足和标志欺诈等违法行为为重点。为确保执法行动打击有力,质检总局精心准备,周密部署,加大前期调查摸排力度,根据群众举报和行业协会提供的线索组织暗访,制定行动方案,全面推动农资打假“质检利剑”行动的开展。
为严厉打击化肥生产加工偷减养分、以次充好、掺杂使假和标志欺诈等违法行为,质检总局将进一步强化5项措施:一是深入摸排,打好情报战;二是加强案件查办,打好查办大案要案的攻坚战;三是坚持打治建结合,打好区域整治的阵地战;四是加强内外联合,打好协同战;五是加强舆论引导,打好新闻宣传战。
近年来,假劣化肥坑农害农案件屡有发生,严重干扰农业生产秩序,主要存在4个方面问题:一是偷减养分,含量不足。二是假冒名牌,蒙骗农民。三是虚假标注。四是无证生产。据介绍,质量不合格的化肥产品如果用于农业生产,会导致农作物减产,严重的会导致土壤酸化,甚至烧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