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不清 埋下质量隐患
莫被家居“精装修”忽悠
两名男保安紧紧抓住大门把手,坚称没有领导“授权”,不放任何一人进入楼盘现场;一位女业主却想奋力推开门,冲进楼房大厅,双方的争吵声估摸在50米之外都能听见。记者日前在北京东三环某楼盘收房日亲眼见证了这一幕。事件的起因缘于女业主对自己所购楼房的装修质量不满意,与开发商在收房验房程序上发生了争执。
纯精装修、一次性装修到位、拎包即可入住……在街头户外、地铁车厢“小广告”以及社区居民的门缝中,随处可见此类售房宣传语,精装修的概念“满天飞”。那么何谓家居“精装修”?商品房精装修为何频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又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精装修房子,一般来说,都会在装修上狠狠赚业主一笔,很少有能达到样板间标准的。”北京市京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斌表示。近年来,他处理过无数起涉及家居精装修质量的纠纷。
何为“精装修”?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童悦仲说,“精装修”一词不是很规范的语言。“精”可以从两个层面去理解:一是做成成品房;二是区别于简约装修。但是“简装”与“精装”之间也没有严格的界线。搭着房子一起卖装修,是随着房地产市场发展逐渐兴起的一种商业现象。很多开发商号称旗下的商品房是“精装修”,但消费者单从词语概念上很难判定装修“精”到什么程度。
记者走访了解到,市场上的装修公司对于“精装修”的理解各不相同,价格也悬殊较大,绝大多数公司均宣称自己的装修为精装修。在北京大钟寺蓝景丽家家居广场,分布着一些家居装修公司。其中一家装饰公司的设计师滕肖霞告诉记者,公司目前主推的家装模式是全新概念的菜单式精装修,从高到低分为A、B、C、D4个不同装修等级,各等级所用的主材不一样,赠送的项目以及升级服务不同,价格也不同。以装修面积90平方米为例,选择D等级大约要花8万块钱,而A等级则至少要花12万元。另一家装饰公司则打出了“26900元,精装全都有”的广告语,装修90平方米只需要花3万~4万元。
瓷砖大面积裂缝,虽经过后期处理,但裂纹仍清晰可见;房间装修味很重,待一会儿就有头昏脑胀的感觉;卫生间的水龙头开关一碰就掉,下水道不顺畅。这是记者日前在业主张梅(化名)的北京家中的所见所感。张梅气愤地告诉记者,当初开发商承诺按照1.2万元/平方米的标准装修楼房,到头来却装修成眼前的结果,之前对开发商的信任荡然无存。山东烟台某装饰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装修人员对记者表示,目前家装背后的利润空间弹性很大,由于市场话语权大多握在开发商或装修公司手中,一些公司便以精装为幌子,在装修用材及施工上做手脚,获取暴利。
童悦仲表示,消费者购买精装修的商品房,有时会出现实际装修与合同标明不一致的情况,但更多的消费纠纷集中在业主不满意装修质量方面。比如开发商交钥匙后,发现地砖贴的不平、房屋出现明显漏水等。
早在2002年6月,建设部公布了《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细则》,针对家居装修给出了指导性意见。住建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原副总工程师孙克放表示,在家居装修领域,国家没有强制性的标准。家居装修出现质量问题的一大原因在于,各装修公司装修的方法不一样。比如,一些装修小承包队质量控制不住,易诱发质量问题;有些装修施工的层层转包,监管空白,埋下了质量隐患。
孙克放说,住宅装修需要推行工业化生产,提高现场装配化程度,减少手工作业,力争做到90%以上工厂加工,不到10%的现场加工,这样一定程度上能保证装修质量。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往往存在这样一种现象:开发商抛过来厚厚一摞合同,告诉消费者在哪一页签字,面对数份合同,消费者往往在来不及或者没看清具体内容的情况下就签了字。徐斌指出,假如说消费者与开发商在装修质量上产生了纠纷,而购房合同或协议中又没有标明纠纷的处理依据,根据法律规定,消费者需要举证实际损失,拿出证据。这就需要花钱请相关评估公司评估装修的成本以及消费者的损失,然后请律师,与开发商对簿公堂。最后打赢官司,争取的赔偿款可能“入不敷出”,还不够请评估公司及律师所花的费用。因此,权衡再三,很多业主放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甘愿”吃“哑巴亏”。
徐斌表示,消费者吃“哑巴亏”的根本原因在于,之前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没有明确规定“精装修”的具体标准,导致收房时发现装修存在质量问题,解决起来难度很大。徐斌建议,消费者选购精装修的商品房,在收房时可以找一个验房机构,请验房师帮助验房,如果认为有严重瑕疵,可以拒绝收房,但前提是必须有合同或协议的相关约定。精装修的具体标准,需要消费者与开发商协商并写入购房合同或协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