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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钱欠款何以刷爆“个人信用”?

2012-11-10   发表:

时间,又原先的五分钱的欠款变成了愈近七百元,对此当事银行却先后给出了三个不同的回复,一会儿解释说,这可能是客户超限取款产生的;一会儿又称这张卡也有透支额度的,额度为1分钱;一会儿又改口说可能是查询产生的费用。这些的种种都不免让民众们对银行所谓信用要求的质疑。

  的确,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之事,可是一张与五年前所办的贷记卡,在没有透支额度功能的前提下,怎么会出现五分钱的欠款呢?所谓的贷记卡,就是说不会出现透支的功能,也就是说不可能出现“欠款”一说,这也应该是银行在与持卡人签署办卡协议时的一项权利和义务的底线。消费者与银行之间是一定的业务关系,理应是必须遵守承诺,履行自己的义务,及时的偿还到期的欠款和其他的借贷,以确保自己在银行的信用度不会出现“透支”。可是退一万步说,即使杨先生的银行卡有出现所谓的欠费情形,那么按照银行以往的行事惯例,在账户出现余额不足的情况下,不是应该暂停服务,或者拒绝客户的服务请求,或者通过一些其他的信息方式通知持卡人账户的情况吗?为什么银行没有在此后的五年之间都对杨先生进行任何形式的告知,而是单方面的逾越了双方约定的底线,将一张不可能欠款的贷记卡变成了可以透支的“信用卡”,也因此将杨先生的“信用额度”帅爆,并让其成为了央行个人信用系统中的“黑名单”?

  近几年来,消费者与银行之间的纠纷屡见不鲜,过程几乎更是千篇一律,银行总是一副盛气凌人的姿态,在第一时间出来进行所谓的澄清,将所有的责任和指责撇清,完全不在乎“客户是上帝”的服务理念。银行多给了消费者钱,一定会依法追回,但是若少给了就会出示“离开柜台、概不负责”的字牌;又或者银行可以随意的向消费者收取各项不知所以的费用且不给于任何的解释,但是消费者就不能够向银行争取到相关的权利;再或者消费者逾期不还欠款或不支付近期利息,就会被挂上“信用污点”警示牌,而银行如果出现了巨额资金被盗被骗被挪用等现象,就只是责任灌输简单的处理。这样种种的迹象,谈何而来的公平、公正?又怎么能够不让民众们对银行的质疑呢?

  正如杨先生说的一样,在现今的社会中谁会在乎那么五分钱,谁也不会跟五分钱斤斤计较,但是就是这区区的五分钱却牵引出了大问题,银行对于公众过度的强势和傲慢、管理程序上面的漏洞,就这简单的两点就足够让民众们提心吊胆,颤颤巍巍的担心自己的卡会不会有一天也莫名其妙的欠下了“巨款”?笔者认为,如果银行不尽快的查清楚五分钱欠款的来龙去脉,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不尽快的取消当事人不明不白的不良信用记录;不对五分钱欠款致使近乎七百元利滚利的规则进行说明;不反思工作的方式、管理的漏洞、态度的傲慢,那么就算五分钱的欠款解决了,在一直贯彻着单边主义的情形下,最终还是会出现更为尴尬的“巨额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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