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出台在社会张贴广告的管理办法,十年后,珠海市人民政府发布有关禁止胡乱张贴广告的通知。尽管各地市政府纷纷制定相关规定来禁止各类野广告的肆意横流,但野广告依旧我行我素,屡禁不止,政府的管理成果收效甚微。而近日,北京改变以往一味强制打压拦堵的暴力执法,以堵疏相结合的方式,将小广告的粘贴点统一集中于人流密集的地点,反而效果不错。这倒是件好事情,不仅解决了广大市民常年头疼的“牛皮廯”问题,还市民一片整洁舒心的生活环境,而且还规范了张贴广告这一职业,并使其合理化。在促进城市就业率的同时,也减少了部分社会成员的不稳定性,有利于形成良性的社会秩序,促进了社会的安定。此外,北京试点设立小广告专贴柱,也便于将流散的广告集中整合,进行统一管理。于广告商而言,针对性的广告“专栏”增强了宣传力度。
笔者认为,此举措的一大亮点在于改变了以往对待野广告和小商小贩们暴力执法的印象,管理部门不再与广告贩子呈对立格局,不再针锋相对,更多的是抱以理解和宽容,带有浓浓的人文情怀。笔者记得不久前,厦门一女业主骂走四车城管的视频疯传网络,引起广大网友的热议。人们看到的不再是以前冷酷执法、恶语相向的城管,而是一群能够开始学会倾听,逐渐接受百姓心声的执法人员。这是一个拒绝肢体和道德暴力的年代,更是一个体现人文关怀的时代。虽然北京只是在试点设立小广告专栏,但其放大的人文关怀显而易见。笔者相信,这只是一个开始。
虽然政府的想法是好的,但也要警惕其中存在的问题。一方面,为了给小广告商提供便利,如此大费周折的设立专柱,是否会让某些不法商贩过度无度的张贴广告,甚至逾越到法定范围以外?另一方面,政府的好意会不会助长某些不法商贩的嚣张气焰,唯他独尊,大肆散播不良广告信息?以笔者常看到的广告内容为例:回收广告、代理家教、招聘启事、房屋出租、高新助理、甚至借腹生子等等,随意庞杂,无所不用其极。也许有些广告是正规健康的,但不能排除某些广告的恶意陷阱,不仅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更是对消费者利益的践踏。
总之,笔者认为,北京试点的这一行为充分展现了权力机构的人文关怀,但即使关怀备至,也更应该平衡关怀与监管之间的关系,提防和重视对小广告商们的监管意识和惩罚力度。面对多重风险,政府的相关管理部门应该充分考虑其利害关系,将广大市民的利益至上,发挥监管职能,在对各类小广告散播地点进行统一管理的同时,更要注重审核其内容,如果是招聘信息,相关的工商局、卫生局等应该及时查询和审核其营业执照及营业许可证,一旦出现不法广告商,立即通过法律手段对其进行相应的制裁,不能让不法分子大行其道。这既是对政府公信力的免费宣传,又是对市民的高度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