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误解,9月初,此款食品于全国范围内下架,将更换包装后于10月底重新上市。(9月18日《京华时报》)
“小小光明宝宝奶酪”是否真的没有任何食品安全问题,这是一个需要专业机构进行权威检测才能回答的问题,公众很难作出科学评判,也不是光明乳业一句“通过了各项检测”能够摆平的。但是据笔者了解,早在2009年卫生部就曾发布第18号公告显示,将乳矿物盐等7种物品纳入新资源食品目录,规定乳矿物盐的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而此款的“宝宝奶酪”的产品侧面以明显的字体写着:“小小光明成长乳酪系列含优质蛋白质、丰富钙质和维生素,针对1至3岁的宝宝”,在包装盒底部的配料中写着“复合营养素(乳矿物盐)等”。那就说明,此款奶酪中含有卫生部门禁止放入的物质是不争的事实。
细数一下,此次已经不是光明乳业第一次的质量安全问题了,近期短短的三个月,就已经五次沦陷质量安全的漩涡。对此笔者不禁想到了之前,光明老总那句“一年几千次的抽检会抽死人”的说法。仅去年国家抽查光明乳业4553次,折算下来是抽查了几十万个指标,没有一个不合格。而今年上半年也已经抽查了2600多次。郭老总更是宣称,中国乳企生产硬件配备世界领先,管理水平、检测手段、质量控制等都很先进,不应妄自菲薄。看来这完全是一个着名企业家对社会的信口雌黄,一番高论还在余音绕梁,自己麾下的光明产品就接连五次冲击国家乳业相关标准,不知道这应该算是食品标准的问题,还是监管的问题,还是说是乳业诚信的问题?作为一家乳业巨头公司、上市公司,不论出现的问题是哪一个,在民众食品安全的大命题面前,都应该有一个详解。
但是光明乳业在处理产品质量的问题上,处理的方式和态度一点都不光明。因为舍不得自家成品白白就这么浪费,影响企业的利益最大化,竟然打了个时间差的太极。推脱着说卫生部的禁止令是在09年发布的,光明的配方时间较之要早,且“食品配方确定后,就很少轻易变动”,以此来搪塞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妄想只是换个包装就能够重新面世?这种强词夺理的“解释”不仅仅洋溢着“店大欺客”的傲慢,也明显存在无视法规的嚣张。就算食品配方早于国家禁令而确定,那也只能说明之前的生产行为合法,而不意味着相关产品就安全,更不代表企业可以坚持“老配方”不变。国家规定一旦实施之后,所有的食品生产销售者都得无条件地服从。企业的配方必须遵从国家的规定,当国家标准出来后,就应该立即调整修改食品配方,保证符合国家的规定,怎么能让国家的规定来服从企业的配方?一味地想为自己的过失和贪念找借口,只会让自己的狐狸尾巴更快的暴露出来。
一个企业不按国家规定修改配方,除了企业缺少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外,恐怕还与监管缺位有关。如果有关部门在2009年发布公告后,及时进行针对性检查,坚决落实新规,显然,光明乳业只能修改配方,“宝宝奶酪”就不会含有乳矿物盐。该款食品至今还含有禁放物,说明监管者在这几年中没有进行纠错,也说明了之前郭老总夸夸其谈的几千次抽检不过是走走形式而已,更是折射出食品安全监管还存在不少漏洞。
如果不是消费者发现光明乳业生产的“宝宝奶酪”配料中含有卫生部规定禁放的乳矿物盐,恐怕这种禁放物还会继续存在于食品中。但是毕竟消费者的能力是有限的,他们不可能将所有的食品都监测到。反之,相关部门却连印在包装盒上面的违禁乳矿物盐都看不到,他们还能发现什么其他的问题食品?在笔者看来,监管部门的失守是毋庸置疑的,不论是以怎么样的一种形式抽检,更或者一年抽检多少次,这些都是本着民众的健康和安全而为,在国家食品标准面前,岂能允许违禁物如此猖狂的叫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