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耐克公司一款国内售价高达1299元的高端篮球鞋,主要卖点之一就是足跟和前掌的双气垫,然而同样的宣传、比国外还高出500多元的价位,中国消费者买到手的却是只有一个气垫的产品。虽然耐克公司在工商局立案后立即刊登声明,说明中国的产品只有一个气垫并答应为已购买的消费者退货,但考虑到耐克公司奉行双重标准侵害中国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工商局对耐克公司处以487万元的罚款。(10月25日《北京晚报》)
在现实生活中洋品牌实行价格上面的“双重标准”已经远不是罕见的事情了,无论是从生活日用品、电子产品、食品还是到汽车等等,国内外价格的差异一直都呈现着突兀的发展趋势。前几天才刚刚爆出了雀巢婴儿配方奶粉的“丑闻”,在美国4×12.6盎司售价是25美元,相当于每100克11元人民币,即使考虑到进口奶粉关税的价格,那么国内外的差价依然高达四倍之多。这些种种的迹象都表现出“双重标准”不是企业中的孤立事件,而是群像的发展趋势,这种行径不仅仅是简单意义上的“缺斤少两”、“质次价高”,更是对消费者们的欺诈。
当工商局对于耐克此次的行径处以487万元的罚款时,大众是一片拍手叫好,因为这是国内首次对于企业产品实施“双重标准”做出的实质性的作为。尽管耐克公司在工商局立案后立即发了声明澄清,并也表示愿意给已购买的消费者退货退款,但是这些种种的“补偿”显然是不够的,因为这是一种性质恶劣的欺骗,这是一场对于消费者完全不公平的欺诈。一张罚单不仅仅是为了还以消费者们公道,也是给以耐克公司一点“教训”,更是给其他正在进行或者即将进行“双重标准”的企业敲响一记重重的警钟。
其实从此次工商局首开罚单就不难看出,之前对于国际胖品牌违法规定的行为国内的执行力度显然是不够的。例如,200年,强生产品在各国被召回了25次之多,但是召回的强制性命令却不涉及中国;再如,一知名笔记本厂商在全球召回问题笔记本的同时,却对于中国的消费者推出了“自愿更换”的计划;再或者是苹果公司的IPAD1就在退差价上实行了双重标准,之前的丰田汽车对于中国和欧美上市的问题汽车给出的相关赔偿标准也是毫无意外的双重了;更不需要说那些沃尔沃、麦当劳等等过北外驰名许久的品牌了,消费上面的双重标准似乎已经成了国际品牌在国内销售的应有的经营理念。
说到底,还是国内对于相关制度被破坏之后做出的措施太过无力,才会致使有那么多的品牌商敢以这样的一种方式将产品销售到中国来,敢以这样的一种态度对待中国的消费者。明明从生产、销售到管理等等的环节都是漏洞百出的,但是一经被发现质量问题,就会以百试不爽的“符合中国标准”大摇大摆的继续销售这那么有着问题的产品。试想,要是国内的行业相关标准不是那么的粗鄙,有着足够精密细化的评判标准,有着足够严格的监督审查机构,这些跨国的公司怎么可能还有机会去钻这双重标准的空子?
再者就是国内对于相关触犯法律法规的产品罚款过低,一些出现了严重质量问题或者欺诈的洋品牌产品,罚单往往都是数十或者数百万,这些数字对于那些财大气粗的国际品牌来说根本一点痛感都没有。要是对于那些触犯了消费者权益、侵犯了我国相关标准和法律的产品,能够给以和欧盟规定的年营业额10%相仿的罚款,想必也不会有哪个不怕死的品牌敢于铤而走险了。自然,国际产品的热销、出现问题之后依旧高热不退的现象,更多一部分的原因还是国人们的崇洋媚外的心理,这在笔者看来就是从正面狠狠的给以国内产品一重击,若是国内产品能够以国际品牌同样的质量和性能上市,而且价位能够维持在国际产品关税之下的话,那么,谁也不会愚钝到花更多的钱去给其他国家的经济发展做贡献吧?
不管这次的首次首次罚单是会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还是会使国内相关行业标准提升至国际标准相同的高度。总之,企业是制度的产物,至于日后国内消费者能够找到国际品牌质量的安全感,就看国内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将走一条怎么样的路了,让我们一起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