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西省纪检监察部门了解到,2011年,江西省委、省政府将解决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一号纠风工作”,成立由省纪委等5部门组成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专项治理活动中,全省查纠违规资金3757.6万元,其中主动上缴廉政账户3201万元;刑事处罚20人,党纪政纪处分13人,其他处理1419人。
公布举报方式 接受群众监督
据了解,为更好的解决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我省向社会公布了省、市两级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廉政账户,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同时,各级医疗机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通过召开医患关系座谈会、行风监督员和协作单位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设立意见箱和投诉电话、回访出院患者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坚持三个结合 实施综合治理
坚持专项治理与民主评议相结合。我省通过准确把握民主评议活动的总体要求、工作进度、结果运用等内容,进一步建立健全医药购销领域监管机制、医疗服务监管机制、收入分配机制、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各项规章制度。
坚持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各检查组积极从各单位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群众举报中发现线索,对调查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除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外,依法对责任单位予以处罚,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打击报复举报人以及顶风违纪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坚持督促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各单位在推动专项治理各项工作落实的同时,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防控不正之风的途径和办法。省卫生厅在加强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方面建立完善20多项规章制度,建立形成医疗服务监管等11项长效机制。
此外,去年6月起,推出构建三级医院统一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启用门(急)诊病历“一本通”、医院门诊设置“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价机制等医疗服务便民惠民十项措施,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次均费用、住院费用较2010年分别下降23.36%、18.7%,农村新农合参保率达到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