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民买药后发现该药曾因“不实宣传”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曝光,遂对药品的“来路”产生怀疑。对此,药品生产企业解释称,药品质量没问题,“不实宣传”是各地经销商行为,在某些地方被“停止销售”是暂时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因夸大宣传被查处和曝光的药品,在经销商改正错误后可以继续销售。
市民李女士(化名)介绍说,1月9日,她的母亲从药店买回了六盒“散结灵胶囊”,李女士上网查询发现,该药品曾因“夸大宣传”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曝光,遂产生怀疑——— 被查处的药品怎么还在销售?
记者发现,李女士的母亲买回的“散结灵胶囊”产自西安某制药公司,黄色长方体纸盒包装,上面批准文号、生产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齐全,功能主治为“用于阴疽初起,皮色不变,肿硬作痛,瘰疬鼠疮”。随后,记者上网查询发现,2010年10月27日,新华网报道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散结灵胶囊”擅自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广告中存在夸大疗效和功能主治等虚假内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对上述违法广告的药品及生产企业进行了处理,同时依法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而在2010年9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因“散结灵胶囊”5等药品在广告宣传过程中误导消费者,令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将该药品下架,停止销售。
记者根据生产厂家官方网站上的联系方式以咨询的名义致电该企业,一名工作人员解释称,生产企业在与销售商的合同上明确注明,不允许进行夸大宣传,但各地医药公司为了销量而不遵守规定,“夸大宣传”等是他们的个人行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曝光相当于对广告内容的一种批评,并不代表药品质量有问题,某些地区“下架”的处罚也是一种暂时的处理方法,经销商改正后就可以恢复销售。
随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国家因虚假宣传在某个地区将某种药品下架是一种暂时性处理,这种药肯定是真药,也是经过批准的,不然就直接销毁了,药品在厂家或经销商承认错误并改正后可以继续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