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独立检测发现来自中国内地、香港及台湾的梅子糖及姜糖铅含量达危险水平后,加州消费者监察团体环境健康中心(CEH)根据加州的《安全饮用水及有毒物质执行法》(一般称为《65提案》),针对8家相关的零售商及分销商采取法律行动。该法例规定,若消费品、食品、药物及其他产品含有大量受管制化学物,有关企业须向加州消费者提供相关资讯,例如必须附上警告标签。雇员不足10人的小企业、政府部门及公共供水系统可获豁免。再者,若企业能够证明产品内的受管制化学物含量不会对接触者产生重大的患上癌症风险或在生殖毒性上未有超出「可观察效应水平」,则可豁免为产品附上警告。《65提案》列出的受管制有毒化学物清单于1987年出台,现时已包括近900种有毒化学物。
环境健康中心不时根据《65提案》采取法律行动,向美国生产商及零售商施压,令他们取缔产品内的多种有害化学物及重金属。由2012年1月1日至8月24日,加州检察长办公室收到504项违规通知,其中41项由环境健康中心提出。除了针对糖果铅含量外,环境健康中心近日提出的通知亦涉及水过滤系统的砷、珠宝和钥匙扣的镉,以及皮带、拉链袋、塑料购物袋、行李袋、鞋类、皮夹、手袋、女装无带皮包、钱包、腕表和珠宝所含的铅及铅化合物。今年以来,消费者权益组织及环境研究中心分别提出152项及54项违规通知,其余大部分通知则由检察官及其他人士提出。
环境健康中心指出,检测发现大型零售商及杂货店出售的14种亚洲糖果,铅含量超出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及加州政府设定的水平,其中一种糖果更超出《65提案》规定水平差不多100倍。中心续称,7种糖果的铅含量超出10倍或以上。所有糖果都违反了加州的铅含量法例以及食品及药物管理局的标准。
环境健康中心于8月6日根据《65提案》向加州检察长办公室提出60天违规预先通知,让被告知悉涉嫌违法。若被告未有采取适当纠正行动,环境健康中心可以采取法律行动。检察长会审核这些私人提出的法律行动,若与公众利益不符便会介入。假若法律行动胜诉,被告会受民事处分,并须采取纠正行动,如回收有问题产品、在有关产品附上警告字句,以及承诺从该等产品中除去或减少有害化学物。
食品及药物管理局的业界指引订立建议,糖果内的铅含量上限为0.10ppm(百万分之一)。局方认为,企业可以使用良好的生产方式及生产原料达到这个标准,而人体健康也可得到保障。局方透露,会向违反0.10ppm铅含量上限的糖果产品采取法律行动。此外,若产品包装上含有以铅制造的印刷墨水,与食物接触后把铅传至食物上,这些产品亦被视为违反《联邦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而且,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可以根据《联邦有害物质法》向以含铅墨水印刷的糖果包装采取法律行动。另外,加州法例禁止销售掺杂糖果,并要求加州公共卫生部检测及再检测糖果的铅含量是否超出规定水平(现行上限为0.10ppm)。
加州公共卫生部于2012年7月宣布,有一家企业自愿回收一种梅子糖。环境健康中心认为,糖果含铅问题十分普遍,19个检测样本中,14个出现铅含量问题。公共卫生部公布的糖果检测数据显示,由2011年1月5日至7月16日在加州接受检测的糖果中,仅2.1%的铅含量超出0.10ppm上限,超标的铅含量介乎0.11至1.20p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