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用这款夺命燃气灶
这3080台由火龙公司生产的灶具,全部没有安装熄火保护装置
日前,广东省质监局联合佛山市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在容桂镇一家企业查获“夺命”燃气灶具3080台,没有安装熄火保护装置,容易煤气泄漏导致中毒、煤气爆炸伤人等事故。记者了解到,该窝点的伪劣燃气灶主要销往云南、贵州、四川、重庆等地。
老板称“不清楚还要装这个”
根据群众举报,省质监局前日10时联合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执法人员和当地公安部门,对位于容桂镇桂洲居委会梯云路19号之四二楼的顺德区火龙燃具电器有限公司(下称火龙公司)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进入生产车间时,该公司21名工人正在组装“双头”和“单头”两种燃气灶具。在车间一侧的空地上,整齐码放着已经包装好的22种不同型号的燃气灶具。执法人员一一打开成品,原本应该有两个针头的灶具,只能看到一个点火装置,另一个安装熄火装置的位置空空如也。执法人员询问现场工人,得到的回答是“我们不清楚,老板让我们这样做的”。经清点,现场22种不同型号的3080台燃气灶具都未安装熄火装置。
据了解,2008年国家出台实施了《家用燃气灶具》国家标准,要求家用燃气灶都须加装自动熄火保护装置。无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家用燃气灶具禁止销售。
现场执法人员指出,按照新国标要求,燃气灶上应有两根针头,一是点火针,一是熄火保护装置针,后者包含可切断气源的电磁阀和脉冲点火器,成本最高也就几十元。执法人员问公司老板是否知道必须安装熄火保护装置,老板说:“我很少在公司,不清楚还要安装这个装置。”
无证厂“假委托”有证企业
作为基本的准入门槛,国家规定“生产燃气灶具的企业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不过,当执法人员要求企业老板出示生产许可证时,该老板竟拿出一份协议书对执法人员称“我们是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执法人员发现,这是一份火龙公司于2011年7月2日与佛山市顺德区柬芝卫厨有限公司(下称柬芝公司)签订的协议书,该协议书规定,火龙公司委托柬芝公司生产燃气灶具,使用柬芝公司的冠名和生产许可证号。因柬芝公司取得了生产许可证,如果事实确如协议书规定,并未违反国家规定。
不过,火龙公司无法提供柬芝公司为其生产燃气灶具的证据,事实上是自己在大肆无证生产燃气灶具。在销售时,火龙公司在其产品包装上标注的生产企业变成了柬芝公司,生产许可证号也是柬芝公司的,自己则成了“监制单位”,遇到市场执法时,无证产品很容易蒙混过关。在执法人员的一再追问下,该公司老板不得不承认“假委托”的事实,他说:“委托有证企业生产太麻烦,还是自己生产好一点。”
火龙公司老板交代,2006年取得营业执照(非生产许可证)后,公司每年的营业额都在300万元左右,产品主要销往云南、贵州、四川、重庆等地,其他地区也有销售。
针对大量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产品流入市场的问题,省质监局已责令火龙公司立即召回问题产品。当天,涉案物品均被依法扣押。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