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8月2日《新京报》)
入院得先签订拒绝红包的双向协议,这样的一个协议不禁让笔者想到了高考生签署的“诚信承诺书”、奥运会运动员们宣誓“公平比赛”,说是一种神圣的仪式,或者说是一种束缚,但是笔者更觉得这像一种走形式。在医疗生态的众多病症当中,“红包”是由来已久的一种顽疾,也是最为复杂和纠结的一种。这种顽疾的存在使得医患关系之间更多了一层暧昧的潜规则,医者索要红包现象日益泛滥,患者送红包也渐成常态;既有病人不送红包医生不好好治病救人,也有医生拒绝红包被患者质疑甚至殴打。医疗“红包”还真的是让医患双方“欲罢不能”了,这样的种种不免会让人觉得在纸上签字画押,实在是可悲之举。
卫生部的出发点当然是好的,从这一举措的形式上分析,也是意图通过医患双方签字后“自觉”来达成遏止医疗“红包”的目的。不过,就目前这项规定出台情况来看,医患双方收送“红包”究竟能不能有效,才是民众们最为关心的问题。笔者看来,签归签,送归送,收还是会收的,正所谓“吓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目前,医疗资源紧张且分配不平衡,名医供不应求。送“红包”的往往是大病的患者家属,要做重要手术,人命关天,只要能让患者转危为安即使借债也在所不惜。这种心理想来谁人都能够理解的,能不送吗?病患送红包,无非是因为担心医生救治过程中不“给力”。不送或送了被退回来,患者家属的心里能踏实吗?在目前医疗体制下,要想让患者家属不送“红包”很难,除非患者得的是普通病,救治的医生不是权威,技术也不是专业中“杠杠”的,手里“没活”。现今社会很现实的一个现象就是除非患者家属有权有势,而那些送“红包”的人往往都是无权无势,不送行吗?有权有势的人还用得着送“红包”吗?
以笔者所见,在不改观整体医疗环境的情况下,再好的规章制度往往都是不堪一击的。想要真正的拒绝红包,光是停留在形式意义上的“双方签字”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如果不从制度和机制上面改良的话,再好的“政策”不过是一场面子活而已。要想真正杜绝“红包”泛滥,一方面应不断提高医护人员的收入水平,实现其付出与收入之间的平衡,使之无需为生计原因而抛弃悬壶济世的职业理想;另一方面还要增加医疗资源的供给量,并努力做到资源分配的公平公正和公开透明,以此消除患者的焦虑心和不信任感,从而营造出一种“医生不愿收、患者无需送”更或者是“不好意思收、不好意思送”的红包良性就医氛围。患者不论走到哪里的医院都是温馨严谨的医疗服务,医生们都是没有任何的功利心,本着一颗单纯的治病救人的心,那么整个医疗环境和医疗的机制看上去就会很和谐,自然不会有一些不干不净的“臭虫”滋生出来祸害民众了。
现今社会的医疗制度已经被利益熏了心,用良心来牟利,用良知来换钱,这种恶习已经根深蒂固了,要想治疗“红包病”,还真的得下猛药。只是签签字、画画押,看上去不过是在紧张的医患关系之间小打小闹一下,无关什么痛痒,百姓希望的不仅仅是“双簧”开场,更希望的是看见制度和道义都回到正规上来,刮骨疗伤之后起到标本兼治的效果,不然,什么样的协议斗不过是场无人喝彩的“走秀”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