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建议为外国供应商核实计划的内容制订规例,将于2012年1月4日前公布最终规则。
此外,当局将刊登一项最终规则,要求被拒进入美国的进口货必须贴上“UNITED STATES:REFUSED ENTRY”的标签;并将公布一项临时规则,若食品及药物管理局有理由相信,由某食品设施生产、处理、包装、获得或管有的食品,可能严重影响人畜健康甚至导致人畜死亡,该局有权暂时中止该食品设施的注册资格。另一项建议规则涉及委任第三方审计机构为外国企业进行食品安全审计,包括食品进口供应链内的外国厂房。规则将于9月出台。
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计划于10月刊登建议规则,以界定饮食指引的定义,为食品标签内的饮食指引声明制作订立规定,以及说明饮食指引声明与其他食品标签声明的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