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接获起诉书,内容是要求委员会立例规定火炬燃料和灯油须采用特别包装,令儿童不能看见容器内的产品。
起诉者认为,以透明塑料瓶盛载火炬燃料和灯油会构成不必要的危险,原因是儿童或会误以为是果汁。
因此,该等燃料应以不透明、能防范儿童开启的硬身容器或金属容器来包装。毒害预防包装法并无授权委员会指定家用物品的包装设计,但对于需要特殊包装的家用物品,委员会却可以禁止采用对儿童构成不必要吸引力的包装。火炬燃料和灯油已经受防范儿童开启包装规定约束,委员会若要立例规定不能以透明容器盛载出售,便须断定现有包装对儿童构成不必要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