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能源部发出一项最终规则,以为萤光灯镇流器订定新的最低能源效益测试程序。根据该项最终规则,新测试程序将更改镇流器发光效率的量度标准,由电测取代光度测量。若能源部决定有必要修订萤光灯镇流器的节能标准,将于6月30日前公布修订内容。此外,在最终规则附件Q1详列的萤光灯镇流器测试程序,须于生效日期后使用,在此之前,则须使用在附件Q详列的程序。
另一方面,能源部公布了另一项更新的最终规则,把多项技术修正列入一项3月7日公布的规例内。该项规例修订及扩大受《能源政策及节能法》管制的若干类消费品及工商设备的现行认证、合格及执法规定。新规例亦订明多项规定,包括用于确定产品是否符合现行标准的抽样方案、制造商向能源部提交合格声明和认证报告、制造商保存合格纪录,以及针对错误认证和未符适当标准所须采取的执法行动。最终规则也实施强制性的年度认证申报规定,并设立一项通报计划,与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现行的消费品通报计划紧密联系。
在能源部这项自行认证的实施框架下,生产商必须向能源部证明其产品符合适用标准,才可在美国分销。受规管的产品及设备,如未向能源部提供认证,必须在7月5日或之前,使用能源部的网上认证工具(合格认证管理系统)进行认证。如果之前已经认证,生产商则须根据10CFR429.12的年度报表,提交经修改的认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