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这种观点在青少年中普遍存在,导致一些未成年人通过各种手段获得装备和升级。2011年,湖北宜昌市民警抓获8名入室盗窃30余起的小团伙,偷盗的目的是为了购买虚拟游戏装备。当地民警曾将一名孩子抓获后批评教育,而当天晚上,他再度伙同两个孩子偷窃。今年2月,江苏省镇江市还发生一起为争网游装备伤人案件。有人还曾花费一万多元玩网游。(中国青年报2012年8月9日)
然而,以上报道并非迷恋网络的个例。来自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数据显示,中国网民规模突破5亿,而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的一项调查发现,内地城市有14%的青少年患有网瘾。面对如此庞大的数据,笔者相信,人人或多或少都有类似迷恋网络的经历,就拿笔者来说,高中时笔者班上就有男生因为迷恋网络游戏“魔兽世界”,把早餐钱省下来购买游戏装备,只要有他的身影,张嘴就是网游的各种名词,800度的高度近视还是没能改掉过度沉溺网游的坏习惯。其实,网络游戏本身并没错,如果作为放松消遣,当然不必苛责他们,但若网游成瘾,那问题可就大了。
最令笔者寒心的是,由于偷盗被抓获的孩子明知道自己未成年,却认为偷鸡摸狗的行为不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于是为了获得虚拟装备堂而皇之的偷盗,拿法律当儿戏。
我们不必过度指责青少年的盗窃行为,这一现象的背后反映出我国网游分级标准制度仍然是一片空白。显然,网络游戏不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也不是扼杀青少年良知的洪水猛兽,却是青少年犯罪的直接诱因。虽然网络游戏催生了一大批网游爱好者,但相关的管理部门可以后续制订量化标准进行分级管理,让网游在框架的限制下运行。分级标准不仅包括对暴力、凶杀、色情的剔除,还包括对游戏时间的限制,充分考虑到未成年人的价值取向和关爱意识。有玩家观察到,欧美研发的网游审查标准,通常是和谐的画面和构图,不能太暴露、血腥,一个典型例子就是要求魔兽世界中击杀不能见血,各种技能图标不许有骷髅,一堆骨架的亡灵族也必须穿衣服;而日韩的网络游戏以清除淫秽内容为主。
正因为国内网游分级标准的缺失,导致具体监管模糊不清,未成年人趁机钻了法律的漏洞,而不用承担治安处罚甚至是刑事责任,也给暴力、色情画面冲击力极强的不法网络游戏提供生存空间,反其道而行之。
事实上,这也暴露出网络监管的相关问题。登录网游程序的简单化和虚拟化暗示了未成年人不需承担虚拟世界的暴力后果,也为网游的规模生产铺垫了基石。笔者认为,在对未成年人登陆网游程序的问题上,更应以实名制的方式给青少年予以提醒和告诫,网络后台也应该对每个注册的域名进行实时监控,控制游戏时间。
在充分反观自照之后,从保护未成年人和网游良性运营的立场出发,平衡内容监管和产业发展,承载着人们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殷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