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吉买盛买到发臭五花肉 记者调查发现
超市包装肉类大都不写生产日期 市商委表示将责令行业协会整改
华联吉买盛控江路店,不少散装肉类包装上都贴了两张标签,刚好遮住日期露出价格。本报记者 丁嘉 摄
市民称在华联吉买盛控江路店买到发臭五花肉,被超市否认后,记者却在超市货架上发现了散发异味的排骨。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超市现场散装食品都存在用包装日期代替生产日期的现象,不符合相关规定,散发异味的超市现场包装食品,包装日期与保质日期均为同一天,炎炎夏日,食品更易变质,市民尤需当心。
华联吉买盛买到发臭五花肉
近日,市民张先生向本报“老罗帮你忙”互动维权热线投诉称,他于7月15日下午1∶22在华联吉买盛控江路店买到的盒装“苏食”牌五花肉,步行五分钟回家准备烧时,包装刚打开一点,就闻到了臭味。疑惑中,他拿给邻居闻,他们都认为那盒五花肉已发臭。
随即,他步行五分钟回到超市,希望超市给个说法,超市方面闻了后说那味道是五花肉的正常味道,只能给他退货或者换货。交涉无果,他迅速回家,将那盒五花肉放至冰箱冷藏。
当天下午三点多不到,记者接到投诉迅速赶到超市时,张先生在门口等,但他并没有带上那盒肉。他解释,这样做是为了尽可能不加速肉进一步变质。随后,他回家将五花肉拿了过来,记者注意了一下时间,从他离开超市门口到回到超市门口,花了9分钟。
张先生有收银条,那盒五花肉放在一个塑料袋里,他将袋子打结系紧,尽可能减少肉与热空气接触。打开塑料袋,五花肉是放在盒中,用保鲜膜包装。保鲜膜包装并未完全打开,只有一个小洞。张先生说,他准备烧时才发现有洞,臭气就是从洞里散发出来的。
超市:异味非臭味,顾客保存不当
记者与张先生一同来到超市客服部门,客服部门将保鲜膜全部撕开,闻后表示肉有味道,但不是臭味,只能说是异味。超市方面还表示,这种异味是张先生保存不当所引起的,不能退一赔十或退一赔一,只能退货或换货。
“我从买这盒肉,到记者来到超市,才过了两个多小时,期间我一直将肉放到冰箱里冷藏,变味怎么是我的原因?”张先生反驳,但超市客服人员始终没有同意,最终,张先生选择了退货。
一天两张标签 遮住日期露出价格
观察肉的包装,可以看到保鲜膜上贴了两张标签,一张将另一张局部覆盖,但露出价格,下面的标签显示价格为19.94元,上面的则为14.06元。标签还显示单价为37.06元/千克,重量为0.374千克。
记者注意到,两张标签均只有包装日期和保质日期,日期都是7月15日,上面一张刚好将下面一张的包装日期和保质日期盖住了。记者询问为何没有生产日期,客服人员说,包装日期就是生产日期。记者询问为何同一天要贴两张标签,会有不同的价格,对方解释为促销,并称促销不是因五花肉散发异味而采取的行动。
肉包装有洞 超市责令销毁否认发臭
记者前往该超市生鲜肉货柜现场调查时,发现五花肉、排骨等生鲜食品同样贴着两张价格不一样的标签——标签上均为同一天的包装日期和保质日期,上一张标签将下一张标签的包装日期和保质日期盖住,工作人员同样解释为促销,同样否认促销是因商品变质。
有意思的是,这些贴着两张标签的生鲜食品,不少包装上的保鲜膜都已被戳开一个洞,记者随机拿起一袋排骨,鼻子还没有到洞口,就闻到了一股臭味。记者随即交给客服部有关负责人,对方鼻子奏到洞口时,眉头一皱,马上将那盒排骨交给销售人员,责令销毁。回过头来向记者说话时,那位负责人则说排骨所散发的味道不是臭味,而是异味。
一盒盒生鲜包装食品,为什么会有洞?销售人员说是部分顾客所戳,他们很无奈。那为什么有洞后不再用保鲜膜包好?这样的事情,对于超市从事生鲜肉现场包装销售的人员来说,并不是难事,但销售人员则说没有发现。而记者询问一些顾客时,他们则猜测,那些洞是销售人员为了试探食品是否发臭而戳的,戳洞后,为了便于臭味散发,有意不再包装上。
》延伸调查
超市肉类只有包装日期没生产日期
记者先后前往卜蜂莲花、世纪联华、华联吉买盛等超市调查。
调查中,多家超市生鲜猪肉柜台销售人员告诉记者,超市所售猪肉都是统一采购,保质期一般为三天。销售中,一些猪肉直接卖,一些猪肉则现场切成片、丝、块,用保鲜膜简易包装后,以盒的形式销售。类似情况也出现了牛肉等其他生鲜食品销售中。
由于保质期有三天,前两天还没有售完的猪肉,第三天仍可以继续销售。于是,第三天销售时,包装日期与保质期便成了同一天。此时,如果“追查”这种盒装猪肉的生产日期,应该相应往前推两天。
在位于虹口足球场边的华联吉买盛超市里,记者看到一盒猪肚的包装被戳开了一个洞,拿起来一闻,感觉有发臭的异样,超市人员解释“系猪肚正常味道”,记者随机让几位顾客闻,有一些人认为该盒猪肚已发臭。
争议中,超市继续将那盒猪肚摆在冷柜里销售,虽然超市销售人员说猪内脏在超市必须以包装的形式销售,但没有人对已戳开的包装作任何修复。一位销售人员则介绍,如果不将这样的猪肚子继续销售,就挣不到钱。
记者调查还发现,除了猪肉、牛肉外,超市里现场包装的食品,如虾、鱼、烤鸭等,盒子标签上基本上都没有注明生产日期,绝大部分都只是在包装日期后再注明保质日期。
》市商委回应
“打闷包”违法
将责令行业协会整改
食品安全法规定,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同时,《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要求由经营者重新分装的食品,其标签应按原生产者的产品标志真实标注,严禁更改原有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
记者将有关情况反馈至上海市商务委,该委告诉记者,超市自行包装生鲜食品将包装日期与生产日期“打闷包”现象违法,得知情况后,该委已紧急通知有关行业协会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