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2日,欧盟发布了关于定向灯、LED灯及相关设备的生态设计指令2009/125/EC的G/TBT/N/EU/34号通报(下简称“34号通报”),提出了对定向灯的最低能效要求、定向灯和LED灯及其相关设备的功能性要求和信息要求。
该ErP实施措施规定了以下用于通用照明产品投放市场时的生态设计要求:
a)定向灯;
b)LED灯;
c)设计用来安装在电网和灯之间的设备,包括灯的控制装置和灯具设备(荧光灯和高压气体放电灯的镇流器和灯具设备)。
34号通报定义了定向灯的能源效率指数(EEI),EEI=Pcor/Pref。对于各类定向灯,分别规定了其EEI的限值要求;同时,34号通报还规定了灯控制装置在空载和待机模式下的功耗要求。对于定向灯和LED灯的各类性能要求,34号通报也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灯残存率、流明维持率、开关周期数、启动时间等。通报的详细内容见http://www.tbtmap.cn/portal/Contents/Channel_2218/2012/0517/144379/content_144379.jsp
对于生产厂家来说,新通报的ErP实施措施可能会对企业的产品出口产生以下影响:
1) 对于通用照明用的非定向LED灯而言,其能效要求参考2009年发布的(EU)No 244指令,而其它性能要求则要参照34号通报中的性能规定。对于定向灯的能效要求和性能规定则应按照34号通报中规定的要求。
2) 与(EU)No 244指令相比,34号通报对特殊照明产品的色度坐标范围略有不同,较244指令中的色度坐标范围小。因为欧盟认为,34号通报中色度坐标以外的点颜色色温过高或过低,已经不适用于通用照明。
3) 34号通报对定向灯和LED灯的灯控制装置的空载和待机功率提出了要求,增加厂家在空载和待机模式下的功耗测量要求。从2014年9月1日起,要求其空载模式下的输入功率不超过1.0W;2016年9月1日起,要求其空载模式下的输入功率不超过0.5W。如果对于有多盏灯的控制装置且其输出功率超过250W,其控制装置且其输出功率(P)超过250W,则其控制装置在空载模式下的输入功率不超过P/250。从2016年9月1日起,单盏灯的控制装置的待机功率不得超过0.5W。
4)34号通报在对非定向灯和定向LED灯的功能要求中,提出了灯功率因数的要求。对于灯功率在2W和5W之间时,要求功率因数大于0.4;功率在5W和25W之间时,要求功率因数大于0.5;功率在25W以上时,要求功率因数大于0.9。而能源之星整体式LED灯的要求中,只对5W以上的LED灯有要求,要求功率因数大于0.7。对于功率区间在2W和5W之间,功率在25W以上时,34号通报中的功率因数要求较能源之星要高。对于大功率的LED灯装置(25W以上),为了满足EMC要求,一般都会加装PFC装置(功率因数校正装置),往往可以达到其功率因数的要求。值得厂家注意的是,对于许多功率区间在2W和5W之间的小功率LED灯而言的话,如果功率因数达不到34号通报中的要求,则也需加入适当的功率因数校正装置。
5)在对定向灯和LED灯的功能要求中,提出了在失效前的开关周期次数,但是没有提出应该以何种循环周期进行测试,厂家应关注通报的后续进展情况,以明确测试要求。
6)34号通报中附件Ⅳ中提出欧盟市场在市场抽检时将提取20个样本进行抽查,而自愿性的能源之星整体式LED灯要求只提取10个样本进行检测。34号通报正式发布实施以后,厂家在提交检测机构进行测试时,也将需要提取20个样品,尤其是在进行灯残存率、过早损害率和光通维持率的测试时,需要将20个样品持续点亮6000小时,然后进行参数的测量,这将会使得检测机构的能源消耗、人力成本投入增加,从而使得企业的认证检测成本大大提高,可能会影响到企业的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