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3日,韩国环境部(MOE)为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减少空气污染,发布《清洁空气保护法案》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内容概述如下:
《清洁空气保护法案》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 加强了柴油车辆的排放标准(欧6)
• 加强了建筑机械的排放标准(等级4)
• 加强了重型汽油和燃气车辆的排放标准(欧6)
• 采用了新的轻型柴油车辆颗粒物数量(PN)标准
• 采用了新的汽油直喷(GDI)车辆定期维修(PM)标准
• 加强了轻型汽油车辆蒸发排放标准
• 扩展了重型柴油车辆和建筑机械的使用期限
提意见截止日期为自通报日期起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