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韩国向WTO秘书处通报了属于安全认证和自我监管安全确认的电器安全标准修正提案(G/TBT/N/KOR/358)。
该提案对《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K60335-1)的修订内容如下:
一、针对《电器安全控制法案》范围内的所有臭氧发生器规定了新的标签要求。规定了臭氧发生区的安全距离,并要求对用户提供警示声明:“在使用该电器期间或之后打开窗户,让新鲜空气进入”,及声明“不要在狭小及其他密封的空间使用该电器”,以便降低空气中的臭氧含量;
二、对于具有捕捉、杀菌,以及其他类似功能,并且仅供受过使用训练的专业人士使用的臭氧发生器,规定了臭氧产生率(g/hr),并对上述专业人士所穿防护服和操作装备制定了安全警告和指南文件;
三、对臭氧发生器增加了臭氧限值(百分比)安全要求。供气运行时间少于一小时的,限值为1×10-5;供气运行时间多于一小时的,限值为5×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