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决定对部分便携式通讯设备(certain portable communication devices)启动337调查。涉案产品包括手机、台式电脑以及其他相关设备。
2011年12月16日,Digitude Innovations公司向美国ITC提出申请,指控美国进口及美国国内市场销售的部分便携式通讯设备侵犯了其专利权,要求启动337调查,同时发布排除令和禁止令。
美国ITC最终确定加拿大、中国台湾、韩国、日本、芬兰以及美国的21家企业作为本案的强制应诉方,其中,LG电子、三星电子、索尼、诺基亚以及HTC公司等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