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泰国商业部外贸外贸厅照会我驻泰使馆,称已公布对原产于中国的柠檬酸(泰方海关税则号29181400000)的反倾销期终复审终裁前披露。披露称,若取消反倾销措施,来自中国的产品会继续以倾销价格进口并对泰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因此,拟继续对上述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38.10%的反倾销税。相关利害关系方可于1月18前向泰方申请召开听证会。
1月13日,泰国商业部外贸外贸厅照会我驻泰使馆,称已公布对原产于中国的柠檬酸(泰方海关税则号29181400000)的反倾销期终复审终裁前披露。披露称,若取消反倾销措施,来自中国的产品会继续以倾销价格进口并对泰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因此,拟继续对上述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38.10%的反倾销税。相关利害关系方可于1月18前向泰方申请召开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