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2岁的小许反映,今年8月底,他从济南一家大型商场内的德瑞亨表行买了一块伯尼牌男士电子手表,用了不到三个月,表出现问题,更换新手表后,又几次出现问题,他坚决要求退货。商家却说,出门商品概不退货。
小许说,今年8月21日,他购买了这块手表,价值302元。销售人员称可以防水。国庆期间,他回到老家后,突然发现表跑慢了十分钟。10月7日,他找到柜台,要求退货。对方称按照店里规定,只能换或者修,不能退。对于坏的原因,销售员称,可能是机芯里面的硅芯片碎了,便给他换了一块新表。结果,没过10天,他突然发现更换的手表又出了问题:玻璃罩内进了水珠。
他第二次找到柜台,一位女销售员只将表的后壳卸开,用布蘸干了水,这次不再同意换货。没过半个月,表再次进水。小许第三次找到柜台,销售人员只在表的后壳上涂了一层防水胶。“当时销售人员的态度很差,称如果再坏,他们就不再维修了。销售人员说只要不戴着洗澡,就不会进水,怎么出了问题就推卸责任呢?”小王说,最近,他发现表竟跑慢了100分钟。
昨天上午,他带着表第四次来到柜台,坚决要求退货。德瑞亨表行的女店长说,在消费者收据上,他们规定的很明确,出门商品概不退货。他们可以考虑为小许换块新表。如果消费者不接受,只能继续维修,过了质保期,消费者就要承担维修费用。
小许对这种说法有些恼火,坚决要求退货,并要求支付误工费200元,否则就找到工商部门。该位女店长这才退了步,她称,为了维护店面荣誉,会给小许退货,但不会支付误工费。随后,该店长给小许办理了退货手续。
山东演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方江鲁说,商家出门不退货的规定纯属霸王条款。在质保期内,维修3次以上的,由相关质检单位出具检测报告,确有严重质量问题的,商家必须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