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5日消息,欧盟成员国于上周五(2月11日)进行投票,同意在贴有欧盟生态标签的清洁产品中使用纳米材料。此外,成员国还采纳了两类清洁产品的修订环境标准:一类产品是餐具洗涤剂;另外一类是万用洗洁精和厕所清洁剂。
虽然这项决议遭到了荷兰、奥地利、德国、法国、丹麦、斯洛伐克以及波兰这七个成员国的反对,但是欧盟法规监管委员会仍然支持欧委会关于不排除纳米材料添加到欧盟生态产品中的提议。欧盟法规监管委员会同时认为,欧盟在下达明确的禁令前应该对纳米材料的定义进行准确的解释。在最后的文本中称,“纳米形式(nanoforms)”应符合现有有害物质的评判标准。
欧洲环境联盟(EEB)对此表示,“纳米材料”的用词过于含糊。欧洲消费者组织(BEUC)也认为目前缺少合适的方法对纳米材料对环境、消费者以及工人可能造成的风险进行评估。
与此同时,国际肥皂、洗涤剂和清洗用品协会(AISE)发表评论,表示对两个问题表示极大关注:一是“基于危害分类而不是风险评估的物质应受到豁免”;二是对于重要稀释剂剂量的使用问题。
AISE称,在当前的CLP法规下,清洗用品中使用的大部分表面活性剂物质将被归类为3类慢性水生环境毒性物质(category 3 chronic aquatic toxics),在有些情况下甚至被归类为2类毒性物质。这将在实际的操作上阻碍大部分家用洗涤剂和清洁产品,甚至是符合当前欧盟生态标签标准的产品,导致其无法获得生态标签批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