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6日,台湾地区“行政院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发出FDA食字第1011300303号函,要求自2月29日起,对来自中国大陆和港、澳地区的“枸杞子”进行逐批查验,并且必须检附农残分析报告才能申请输入查验。因为从2011年8月以来,从中国大陆输入的枸杞子中查出多批农残超标,故采取上述管制措施。
2012年2月16日,台湾地区“行政院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发出FDA食字第1011300303号函,要求自2月29日起,对来自中国大陆和港、澳地区的“枸杞子”进行逐批查验,并且必须检附农残分析报告才能申请输入查验。因为从2011年8月以来,从中国大陆输入的枸杞子中查出多批农残超标,故采取上述管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