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6日,澳大利亚海关和边境服务署发布公告称,原申诉方之一Nufarm Limited(澳大利亚农药公司)于2012年8月28日向澳大利亚司法部贸易措施复议办公室(Review Officer)就澳大利亚海关和边境服务署终止对华草甘膦制剂的反倾销调查提起复审申请;澳大利亚司法部贸易措施复议办公室于2012年10月23日作出裁定,撤销澳大利亚海关和边境服务署作出的终止对华草甘膦制剂反倾销措施的裁决,因此澳大利亚海关和边境服务署决定重启对华草甘膦制剂的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3808.93.00。
2012年2月,澳大利亚对原产于中国的草甘膦制剂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2年8月,澳大利亚对此案作出无倾销裁决,并终止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