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款买的房竟背着抵押贷款
高先生是宿迁经济开发区三棵树乡人,今年5月份,他在宿迁雅蓝花园购买了两间商铺。两间商铺分别是1栋的5号和6号,面积都是116.38m2,单价是5050元每平方米。谈好合同之后,高先生按照约定给开发商账户打了70多万元,接近总房价的60%。 随后,高先生顺利地拿到了钥匙。但一个星期前,他突然接到朋友的电话称,他购买的商铺已经被开发商抵押给银行了,在高先生获得的一份材料上,快报记者看到,他的两套住房都被抵押给了中行宿迁分行,每套抵押36万元,一共抵押了72万元。
“我的房子还没做按揭,哪来的抵押。这些抵押贷款要是落到我的头上怎么办?”知道这个消息后,高先生非常着急。除了高先生,11月26日上午,快报记者还见到了在雅蓝花园购买房子的郭先生、秦先生,他们在雅蓝花园购买的房子都是一次性付清房款的。比如秦先生购买的是46号商铺,面积109.2m2,他在今年的8月2日将总房款548350元一次性打到了开发商指定的账户上。
“我是上个星期五才知道房子被抵押给银行的,抵押了24万元贷款,我也很着急。要是开发商不还银行的钱,我的房子就会被银行收去拍卖。到最后我钱花了,房子却没了!”秦先生很着急。
合同是假的,房管处建议报警
据统计,在雅蓝花园购买商铺,后发现商铺早已被抵押出去的一共有28户,他们中的大部分都是附近的拆迁户,不少人都是一次性付清房款,并与开发商签订了合同。但后来他们发现,这些合同没有统一的编号。当郭先生拿着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到宿迁契税所准备缴契税的时候,契税所的同志明确告诉他们,这些合同是假的,无法缴契税。
11月25日,宿迁市住建局房管处特地在雅蓝花园公司门口贴了一张《特别提醒》,提醒广大雅蓝花园的购房者,雅蓝花园的开发商为宿迁裕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据查,宿迁裕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给部分商铺办理了房产证,并做了现房抵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抵押人不能擅自出售已抵押的房地产,为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请购房人立即将此行为向公安机关报案。”后面,宿迁房管处还特别写明,“截至2012年11月21日,宿迁裕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做现房抵押的名单”,共有14套。
在卖这些商铺之前,宿迁裕达公司有没有向抵押的金融机构告知自己售房的行为呢?《特别提醒》中列出的14套商铺全部是抵押给香塘小额贷款公司的。26日下午,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她们对此并不知情。
多部门承诺:维护购房者利益
11月27日下午,宿迁市住建局房管处处长夏辉表示,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不过是二手房交易合同。他们已经要求开发商积极协调,按照合同约定给已经缴清房款的购房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至于过户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开发商承担。
宿迁裕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庄永强说,他们销售抵押房产是与相关金融机构沟通过的。而且他要求销售人员在卖商铺的时候要说清楚,商铺是抵押房产,属于二手房交易。但他的说法遭到了购房者的反驳。
宿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将坚决维护购房者利益,督促开发商尽快把相关问题处理好。
律师:开发商行为构成欺诈
对于宿迁裕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行为,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王祥律师认为,该公司构成欺诈是没有疑问的。
王祥律师认为,因为购房者购买的商铺是抵押给金融机构的,所以产权上有瑕疵,这就导致业主购买房屋的产权处于不确定状态,加上开发商面临的市场风险以及其个人的诚信原因,开发商如果到最后不配合办理产权的话,就会导致业主交了钱但最后可能这个房子不是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