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5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事务联络通报:根据2010年3月30日发布的事务联络通报中“根据食品卫生法第26条第3项规定对食品实施命令检查”的表1-1-8,通过对相关产品所采取的调查的情况来看,违反原因已经查明,因此将取消对于山东省潍坊美城食品有限公司(WEIFANG MEICHENG FOODSTUFFS CO.,LTD.)所生产食品中甜蜜素含量的命令检查,今后将根据2010年3月30日发布的监视检查计划,对上述企业所生产食品的相关检查项目依照通常的监视检查体制进行检查。对于实行自主检查的进口商,仍然按照原有检查体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