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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一自行车店卖起汽车工商:涉嫌擅改经营范围

2012-04-24   发表:

  最近几天,位于嘉兴市禾兴南路上的一家专卖电瓶车的商店吸引了不少过路市民的眼光。因为在这家专卖电瓶车的商店大厅,老板居然摆了一部电动轿车来卖。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这家电瓶车店时,店老板沈经理正在给一名前来咨询电动汽车信息的客户打电话。

  “从3月底开始卖电动汽车以来,每天来问的人很多。”沈经理说。

  在店里记者看到,电瓶车店销售的是奇瑞QQ3款的电瓶汽车,标价是50800元。“开张半月,目前已卖出了1辆,还有一名顾客订了1辆。”“现在的油价高,大家都会算账,所以每天来咨询的人很多。”沈经理说。

  据沈经理介绍,这款电动奇瑞车的最高时速在60码,属于市内交通车辆,不能上高速公路,不过上牌什么的绝对没问题。

  “国家工信部规定,电动轿车只要有车型号,就可以上牌照,也可以上保险。而我们这款车,是奇瑞公司推出的新能源汽车,有专门的车型号,所以能上牌照,也能上保险,跟普通轿车并没有多大的差别。”沈经理说。

  嘉兴车管所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说,60码的电动汽车属于低速车,目前我国的一般低速电动轿车是不能上牌照的,不过这款车有车型号是可以办出牌照的。

  沈经理解释说,在店里卖电动汽车只是暂时之举,接下来,他打算开一家4S店专卖电动汽车。

  那电动车店兼卖电动轿车是否违法?沈经理回答说,他只是这款电动汽车的二级代理商,“一级代理商需要向工商部门申报,我们二级代理商不用的。”

  不过昨天记者就此向南湖区工商部门咨询时,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电动车专卖店兼卖电动汽车,属于擅改经营范围的行为,所以,沈先生如果想继续卖电动汽车,就要到工商部门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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