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部分带有可伸缩USB连接器的电子设备(certain electronic devices having a retractable USB connector)启动337调查。涉案产品是带有可伸缩USB连接器的电子设备,如照相机、便携式摄像机、数字录音机、MP3播放器、无线调制解调器以及闪存设备。
2012年4月18日,Anu IP公司向美国ITC提出申请,指控美国进口及美国市场销售的部分带有可伸缩USB连接器的电子设备侵犯了其专利权,要求启动337调查,并发布排除令和禁止令。
美国ITC最终确定来自中国、中国台湾、法国、英国、日本、比利时以及韩国等的45家企业作为本案的强制应诉方。其中,中国华为科技有限公司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