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于7月20日投票通过,把根据2008年消费品安全改善法实施的儿童玩具测试及认证规定暂缓执行令延长至今年12月31日。因此,凡是在2012年1月1日或之后制造或进口的儿童玩具,其生产商(包括自家品牌经营商)必须把该等产品交予认可第三方合格评核机构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发出合格证书。 没有检测和认证规定前,玩具业一直须遵守强制安全规定,已经有两年多。该等规定是根据针对玩具的美国材料检测协会(ASTM)标准F 963-08,以及针对玩具箱的F 963-07订立,而根据消费品安全改善法,消费品安全委员会须采纳为强制规定。委员会表示,玩具标准里的安全规定致力消除电、热及机械风险,例如被断裂电线割伤、被发热部分烫伤和触电等。 消费品安全委员会主席特南鲍姆(Inez Tenenbaum)表示,委员会决定由2012年1月1日起实施ASTM玩具标准第三方认证规定,能确保市场上的玩具更加安全,是加强消费者信心的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