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8日,加拿大向WTO秘书处通报拟拟修订儿童汽车座椅法规修订案(http://ec.europa.eu/enterprise/tbt/tbt_repository/CAN351_EN_1_1.pdf)。
在过去的二十年中,儿童的平均个头已经增大,但是内置儿童座椅的安全标准却没有跟上。认识到此变化,为了提高安全性,美国最近已经修订了其关于儿童座椅的要求,以考虑到较重的儿童。
该提案将更紧密的使加拿大关于内置约束系统和内置儿童座椅性能要求和测试规程的要求与美国的要求相一致。法规的紧密一致将减少制造商的成本,然后制造商可以把节约下的部分让渡给加拿大的消费者。另外,本修正提案将使关于内置儿童座椅的要求与近来关于可移动儿童座椅的修正提案相一致。
该修订提案对现行的法规提出了下列修改:
机动车辆安全法规
该修订案旨在更新管理内置约束系统和内置儿童座椅的加拿大安全标准,尽量使加拿大的要求更紧密的与美国的要求相一致,并且在测试中最大限度的利用灵活性。
儿童坐垫和结构的法规
对于儿童使用的,能够使其安全使用座椅安全带的座椅,加拿大的法规始终使用措辞“儿童坐垫”。由于该术语在过去已经造成混淆,并且为了使术语与《机动车辆约束系统和儿童座椅安全法规》的术语相一致,该修订案提议“儿童坐垫”由更通用的措辞“儿童座椅”代替。这将影响下列两项机动车辆安全标准的标题:标准No. 210.2,约束系统和儿童坐垫的下部通用固定系统,以及标准No. 213.4,内置约束系统和内置儿童坐垫,这些标准将分别成为约束系统和儿童座椅的下部通用固定系统,以及内置儿童约束系统和内置儿童座椅。
该修订案同样还提议标准No. 210.1的标题成为约束系统和儿童座椅的即用拴系固定装置。
为了通过采用新的定义、重写文本的某些部分、更换某些词语、增加说明,以及改正引用的错误来阐明某些要求背后的意图,本提案将具有法规重组的影响。
机动车辆约束系统和儿童座椅安全法规
正在提议一个关于在机动车辆安全法规中儿童座椅准静态试验的新构想。
注:该部更新儿童座椅法规的意向已经是自2006年12月以来其法规计划的一部分。关于设计用于较大儿童的儿童座椅新法规的一个重要部分已经从2007年5月以来通过连续的暂行命令方法(以G/TBT/N/CAN/199、199/Rev.1、199/Rev.1/Add.1、199/Rev.2、199/Rev.2/Add.1和199/Rev.2/Add.2通报)在加拿大实施。暂行命令使得该部暂时使其要求与另一个国家(这里指的是美国)的要求相一致。这些暂行命令已经准许加拿大人使用向较重的儿童提供的儿童约束产品,这在加拿大以前是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