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能源部于12月16日召开公开会议,并就3项执行方案收集意见、数据及资料,截至2012年2月6日为止。有关执行方案涉及能源部为家用锅炉及中央空调和热泵制订的新区域能源最低效益标准。这些标准于2011年6月27日制订,并于2013年5月1日开始适用于非全天候型燃气锅炉、流动家用燃气锅炉和非全天候型燃油锅炉,于2015年1月1日起适用于全天候型燃气锅炉及所有级别的中央空调及热泵产品。
能源部拟订3项方案,以执行中央空调系统、热泵及锅炉的区域节能标准,并向公众收集意见。每项建议方案均建基于现行规定,包括生产商须向能源部证明受规管基本产品型号的效能。首项方案仅要求生产商把产品交予分销商后,必须跟进每一项产品的编号。分销商必须保留纪录,显示购买者知道适用于有关产品的区域节能标准。第二项方案将给予能源部更大执法权力,并减轻追纵付运货品的工作量。能源部可要求生产商及分销商保留产品的分销商和承包商纪录。承包商必须保留每项产品的安装纪录,包括产品编号及安装地点。根据这个纪录保存系统,能源部只须接受生产商呈交的认证报告,但如有需要,可要求分销链内每家业者提供有关资料。
第三项方案是为每项产品建立完整的编号追踪系统,由生产商、整个分销链,以至实际安装。这项方案将加重生产商、分销商及承包商的负担,但能建立详尽及有效的执行计划。方案要求承包商保存每项产品的编号及安装地址,并向分销商提供上述资料。分销商则须向多个承包商收集资料,并向能源部呈交产品的基本型号、效能、编号及安装地点的邮政编码。制造商须确保分销商或承包商在适当区域安装产品,并向能源部汇报所需资料。
能源部正考虑上述方案或把不同方案结合起来,作为落实区域标准的执行架构。能源部鼓励相关人士审视各方案,并就每项方案提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