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5日,印度对原产于中国和瑞典的季戊四醇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515美元/吨;但由于自瑞典进口的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和损害幅度均为微量,因此决定取消对瑞典季戊四醇的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9054210。在本案中没有中国企业应诉。
2005年2月,印度对原产于中国和瑞典的季戊四醇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6年2月,印度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相关新闻检索:
季戊四醇 反倾销 日落复审
2011年3月25日,印度对原产于中国和瑞典的季戊四醇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515美元/吨;但由于自瑞典进口的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和损害幅度均为微量,因此决定取消对瑞典季戊四醇的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9054210。在本案中没有中国企业应诉。
2005年2月,印度对原产于中国和瑞典的季戊四醇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6年2月,印度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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