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农业部农产品运销局(Agricultural Marketing Service)于2011年3月14日在《联邦纪事》发布最终法规,正式通过2010年8月24日发布于《联邦纪事》的过渡法规(75 FR 51919),该临时法规根据美国国家有机标准局(NOSB)的相关建议对“国家允许和禁止物质名单”(National List of Allowed and Prohibited Substances)进行了修改,将蛋氨酸在有机家禽生产中的使用期限延长至2012年10月1日,且部分禽类中合成蛋氨酸(synthetic methionine)在每吨饲料中的最高投放水平须符合以下限量:
l 蛋鸡—4磅;
l 肉鸡—5磅;
l 火鸡及其他家禽—6磅。
此法规于2011年3月15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