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在欧盟就业、社会政策和健康及消费者保护理事会会议上,各成员国部长达成协议,同意要求食品生产商在产品标签中列明能量、脂肪含量、碳水化合物、蛋白质、糖和盐等含量。计量单位原则上应选择100克、100毫升,或参考摄入量的百分比,但食品公司也可在不产生误导的情况下,选择其他说明方式。这些信息必须在明显区域集中标明,部分信息也在外包装上重复出现。此外,部长们还同意,对猪肉、羊肉和禽肉等实施强制性原产地标识。欧洲议会对达成的内容表示失望,认为其忽视了许多重要的细节。欧洲议会在欧盟政策决策程序中也具有重要影响力,预计成员国与欧洲议会仍需进行艰苦的谈判,才能最终形成食品标签政策并付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