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关于《加州65提案》的和解裁决最近获得通过,内容针对手提包、鞋、腰带、珠宝、服装和其它相关产品中的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一种邻苯二甲酸盐)。裁决书还提供了一项“选择加入”计划,即目前非被告但同意该裁决规定的商家可以选择自愿加入,接受该和解裁决的管制。
1.涉及产品范围
以下产品的可接触部件:
· 皮夹和硬币/钞票夹
· 钱包、手提包、手袋和背包
· 腰带
· 鞋
· 服装 (包括手套和帽子)
· 珠宝
· 钥匙包、钥匙链、钥匙扣
· 箱包附袋、证件夹
· 箱包坠饰、拉链的拉扣
· 眼镜盒
· 移动电子设备的外套 / 盒子
· 日记本 / 地址薄的外套
· 化妆盒 / 袋
· 梳洗用品盒 / 袋
2.豁免
· 为12岁及以下儿童设计生产的产品
· 桑拿浴衣
3.定义
“可接触部件”指在合理可预见的情况下能被人体接触到的聚氯乙烯(PVC)或其它软塑料、乙烯基或合成皮的部件。
4.限值和生效日期
DEHP的含量不得超过0.1% (1000ppm),2011年12月15日生效。
“选择加入”计划的主要内容
◇ 在未收到“60天违反通知”或未受到控告之前,商家选择加入,则裁决金额为该商家选择的全部产品类别共计28,000美元,这是商家选择在2010年12月15日前加入的金额。如果商家在2010年12月15日后(但在最后期限2011年1月31日前)加入,则该金额上升至36,000美元。此项措施旨在鼓励商家及早选择自愿加入。
◇ 如果商家在收到“60天违反通知”后才选择加入,则裁决金额为全部产品类别46,000美元,或者单个产品类别36,000美元。
◇ 如果商家受到指控后才加入,但尚待法院的裁决,则裁决金额为全部产品类别66,000美元,或者单个产品类别56,00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