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生产的枣子,写着半年保质期,吃了一半才发现有些已经霉变。”昨日,自贡市民陈先生向华西城市读本记者抱怨了这样一次纠结的购物经历。他对超市方提出退 一赔十的要求,遭到对方拒绝,超市方只同意对剩余商品进行退货。
顾客:买到霉枣子 要求一赔十
11月23日晚,陈先生来到位于青杠林的好乐宜超市买了4斤特价销售的散装阿胶枣。陈先生还特意看了看日期,挑了今年8月生产的枣子,然后便结账离开。
上个星期,陈先生拆开包装,却发现其中颗枣的表面有些白乎乎的粉质物体。“每一粒是单独包装的,没想到拨开一个,发现里面长了白色的霉点”,再拆开一粒,“上面的霉点更明显”。因为离超市较远,陈先生只得第二天才拿着超市小票和变质的枣子去超市询问。
一位超市服务员在确认枣子发霉后,便提出退换剩下的枣子。陈先生不同意,提出按照食品安全法一赔十的要求。
超市:全价赔偿 愿支付来回车费
昨日,超市一名姓周的经理表示,愿意适当补偿陈先生,打算全价赔偿对方购买的4斤阿胶枣,并支付陈先生来回车费,但遭到了陈先生的拒绝。
周经理分析说,蜜枣类食品含糖分较大,天气变冷后,就容易出现一些“白斑”,这些“白斑”实际上就是大家通常所说的糖霜,是可以放心食用的。在看过陈先生提供的枣子后,周承认,确实存在发霉变质现象,但拒绝了陈先生退一赔十的要求。
“食品安全法"退一赔十"的说法的前提是,刻意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周经理说,超市是从厂家进货,并没有刻意销售变质商品,如果顾客认为商品有问题,可妥善保管好余下商品,到医院或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和检测,如有确实问题,超市一定会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妥善解决。”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平介绍,枣子是否霉变不能由商家和消费者单方面评定,应该交由相关部门鉴定。消费者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是否使用食品卫生法或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权。如商家做出承诺,在法律允许范围,可按照商家承诺索赔。
随后,记者咨询了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一位工作人员称,消费者可持购物小票和变质食品到当地12315投诉。至于具体赔偿问题,将根据工商部门调查结果决定,如果商家销售的产品确实有问题,工商部门将和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