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瑞安日报》近日刊登一则致歉信,刊登者是一家酒店。道歉信称,6月4日晚相关部门莅临指导,酒店未积极配合,“希望你们能够谅解”。致歉信被贴到网上后引发围观,引发了公众对当地政府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行为不检点的种种猜测。后来,《瑞安日报》副总编辑林锦武在微博上介绍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该酒店开业以来,噪音扰民,群众多次投诉未果。瑞安市政府相关部门联合执法,该酒店不配合,经过批评后,酒店答应写致歉书表态。(6月13日中国新闻网)
企业酒店登报道歉的事情也是发生过的,2009年,常州20家排污超标企业就曾经登报给市民道歉。但是登报向政府部门道歉的还真属罕见,政府“莅临指导”、酒店“未予配合”,确实太具暗示性。参照现实语境,它极易引发丰富的联想:“指导”与“配合”,似乎别有所指。这般含糊词眼,乍听之下,像是灰色交易的暗语、利益交换的代称。加上道歉信里面的用词模糊,想不引发关注和误会怕是也难吧。被视作官商不正常交往的偶发性破裂,造成酒店方在重压之下的“被道歉”。而舆论指责,多将矛头指向涉事部门的“失范”:借“指导”之名寻租,借强权之威施压。而该酒店,也被看成“博弈”里的弱势方,备受公众同情。
有些人看到报道认为,该酒店不应当道歉,有悖现代社会精神。此言差也,长期噪音扰民,是鸡毛蒜皮吗?就说这酒店道歉的背景吧,本就是企业噪音污染被投诉,且不配合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执法,被关停。那么这致歉就没得商量,这是酒店必须为自己行为所付出的成本。只是致歉对象错位,应当向被噪音骚扰的居民道歉而不是向政府部门道歉,政府部门也应当因执法不力让噪音扰民拖得这么久而向居民道歉。对一个酒店来讲,在报上刊登那么点字数的致歉,所付的广告费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不伤“元气”,不伤“筋骨”,太简单了。仅仅致歉未免太便宜了酒店,是不够的,还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让酒店向被骚扰的居民作出经济赔偿。政府要出面牵头,替被骚扰的居民伸张正义。
笔者揣摩这酒店企业的心理,极有可能又是忌惮于政府的权力,政府虽然只是办事机构,没有什么强硬行的执行权力,但是作为直属部门的“权力”是极大的,想必这酒店也是看出来了这点,所以不买市民的帐,不买环保执法部门的帐,但是政府的帐是一定要买的,而且还买的大张旗鼓、登报头条。虽说已经是登报道歉了,但是这酒店对于扰乱市民生活毫无悔意,却对“顶撞”了的政府部门诚惶诚恐,这种漠视百姓的权利,不知道是谁赋予的,这种害怕政府权力的心态,更不知道是怎么滋生的。
再或者,这压根就是官商之间合演的一部“双簧”戏码,在这个“以商养官”的时代,酒店这般的“重官轻民”,颠倒主次的价值观,真的或许就是走走过场的老规矩吧,在酒店维护了政府的光辉形象的同时,也给了自己一个台阶下,这种“没文化、低水准”的道歉信,还真的是别有用心啊。
不管这酒店企业是有什么样的背景还是后台,酒店只向政府部门道歉,完全忽略掉了百姓们的感受,这就意味着在其眼中什么都比不上政府,更不容不下所谓的公众,没有了社会公德心和社会责任感,一心想着只要政府不生气,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种法治社会下的常态心思,这种一味的取巧、献媚,难道不是现实的无奈,难道就不是最大的悲哀吗?恐怕这种企业并不是独一无二的,那么这样的企业正在黯然“成群结队”的生成,难道不值得深刻的反思吗?不要说媒体是在“借题发挥”,倘若政府能够做到公正姿态,媒体定然是第一个鼓掌叫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