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财库[2006]90号文件公布了我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名单,名单涉及产品包括:轻型汽车、复印机、水性涂料、人造木质板材、彩色电视机、建筑用塑料管材、卫生陶瓷、木地板、塑料门窗和家具。列入家具名单的公司是:北京曲美家具有限公司、北京天坛股份有限公司、诚丰家具(中国)有限公司、美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七台河市双叶家具实业有限公司。
文件规定,政府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含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载明对产品(含建材)的环保要求、合格供应商和产品的条件,以及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未按上述要求采购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财政部门视情况可以拒付采购资金。该项规定2007年1月1日起在中央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预算单位实行,2008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
来源:天天家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