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8日ECHA发布了最新的SDS制作指南,指南文件可在ECHA网站指南文件部分下载。指南文件涉及的内容包括:
对比之前的法规,SDS在REACH法规下有什么新的变化;
编制SDS时要考虑的问题;
SDS每部分信息的详情,尤其是REACH法规附件II修订带来的变化详情;
附件II及其修订附件的实施时间;
谁需要制作SDS,制作人应具备的能力。
该指南文件适用于欧盟和欧洲经济区的中小型企业以及其他物质和混合物的供应商,并将以22种欧盟语言发行。此次是欧盟化学品管理署ECHA在SDS指南文件草案使用两年多之后,首次发布指南文件正式版。
SDS(Safety Data Sheet,安全数据表),是危险化学品生产或销售企业按法规要求向客户提供的有关化学品特征的一份综合性法律文件,主要用于总结化学品的基本信息,包括化学品的理化参数、燃爆性能、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安全使用贮存、泄漏处置、急救措施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十六项内容。 企业对于SDS并不陌生,因为SDS的前身是MSDS(材料安全数据表),是很多企业在对欧贸易中都需要准备的文件之一。
2008年6月1日生效实施的欧盟REACH法规“第4篇 供应链上的信息传递”和“附件II 安全数据表编写指南”又对SDS提出了新要求。2009年1月20日欧盟CLP法案正式生效,标志着联合国化学品分类与标签全球统一制度(GHS)在欧盟的全面执行和实施,这也导致了SDS将进行重大调整。据统计,新法规下的SDS在语言规定、标题、产品用途、供应商联系方式以及分类标签信息等方面均有改变或调整,并加强了关于毒理学数据、生态毒理学数据、DMEL、DNEL、环境质量标准、职业暴露限值等内容,且SDS内容要与REACH注册卷宗、化学品安全报告(CSR)等实现统一。
不得不承认,SDS更为完善和严格的新变化和新要求确实给国内企业带来了一定的困扰,企业不仅要注意自己产品的分类是否改变,还要搜集、参考或通过实验获得更多的数据资料才能制作符合新法规要求的SDS。国内某企业老总就曾表示由于他们的产品在新法规下分类标签发生改变,所以出口时需要重新制作产品的标签、SDS以及包装,增加了不少麻烦,不过也因为提前应对而没有造成滞港或退货,从而避免了更大的损失。
在欧盟CLP法规实施后,ECHA对SDS指南文件不断修改和完善,而且也从2009年5 月开始陆续发起了几次关于SDS的执法行动,期间也发现了不少缺少SDS或者SDS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案例,欧盟也给出了相应的处罚并逐步完善了处罚措施。然而,通过与国内众多企业的交流,瑞欧工作人员发现不少企业仍没有完全意识到SDS在欧盟贸易壁垒中的重要地位:有些企业虽然制作了安全数据表,但完全不在乎文件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有些企业则认为欧盟的监管还没有开始,仍抱有侥幸心理而没有制作SDS。
SDS不提供或者信息不完全,小则可能面临被进口商退货的尴尬局面,大则将面临法规的责任追究,影响企业的整个贸易,此前已有不少国内知名厂商因出具的SDS不符合法规要求而被进口商退货。而此次ECHA发布SDS指南文件正式版更是表明了欧盟对于SDS审查力度的加强,一份符合规范的SDS已成为国内企业进入欧盟市场的必经之路。此外,在REACH法规下的eSDS同样要引起企业的高度重视,欧盟化学工业理事会(CEFIC)曾就eSDS在供应链中的常见问题发布FAQs,以帮助企业科学编制eSDS。
在REACH法规下,SDS需要体现新的分类标签,对于已注册的物质,需要在SDS中涵盖注册号,按要求应开发暴露场景的物质需要将暴露场景作为SDS的附件添加其后,作为该化学物质安全评估报告的一部分。所以,此刻国内企业不应再存侥幸心理或者消极对待SDS的制作,而是应该尽快与上下游客户积极沟通,及早弄清产品的信息并搜集相关数据,同时咨询有丰富化学品贸易壁垒应对经验的专业法规机构,帮助企业完成符合欧盟新法规要求的S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