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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四种板材质量差被列入“质量黑榜”

2012-01-31   发表:

  国家质检总局通报2011年细木工板、胶合板产品全国监督抽查结果,我省有4种产品因甲醛释放量超标、横向静曲强度不合格等原因被列入“质量黑榜”。

  通报显示,本次共在全国抽查200种细木工板产品,合格166种,合格率为83%;抽查860种胶合板产品,合格773种,合格率为89.9%。我省被通报批评的企业和产品分别是:黄山市祁门佳明木业制品厂2011年5月20日生产、规格型号为“2440×1220×16(mm)”的“长林”牌细木工板,南陵县中荣木业2011年5月13日生产、规格型号为“2440×1220×16(mm)”的细木工板,临泉县强森木业有限公司2011年4月生产、规格型号为“2440×1220×12(mm)”、产品等级为“合格品,Ⅲ类,E1级”的胶合板,上述三种产品甲醛释放量超标。另外一种被曝光的产品是黄山市阊林木业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3月20日生产、规格型号为“2440×1220×16.5(mm)”的“阊林”牌细木工板,该种产品横向静曲强度指标不合格。

  专家介绍,甲醛已被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致癌和致畸形物质,长期接触甲醛可能引起慢性呼吸道疾病,导致鼻咽癌、结肠癌、脑瘤、月经紊乱、细胞核基因突变,引起新生儿染色体异常、白血病和青少年记忆力、智力下降等,厂家使用游离甲醛含量高的胶黏剂、采用不合理的施胶工艺和热压工艺是导致板材甲醛释放量超标的主要原因。横向静曲强度是细木工板重要的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反映细木工板产品承载受力和抵抗受力变形的能力,板材原料不达标、拼接技术不符合规范、胶合工作没做好都可能导致该指标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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