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欧盟委员会(EC)No 396/2005法规第6节的规定,澳大利亚收到一份来自AGRIPHAR S.A公司要求欧盟修改莴苣和菊苣中乙胺嘧啶(pyrimethanil)杀虫剂的最高残留限量(MRL)的申请。为了与欧洲南部和北部的气候相适应,澳大利亚决定提高这些作物中乙胺嘧啶的最大残留限量(MRL)。澳大利亚依据欧盟委员会(EC)No 396/2005法规第8节的规定起草了评估报告,并提交至欧盟委员会,之后于2010年12月1日转至欧洲食品安全局。
欧洲食品安全局对澳大利亚根据91/414/EEC指令提交的评估报告草案(DAR)进行了审核,对乙胺嘧啶的毒理学概况进行了评审,认为新的MRL符合其0.17 mg/kg bw/d的ADI值,并不会对消费者构成公众健康风险,做出如下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