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门亮剑:假冒伪劣,禁行
——新疆检验检疫局严厉打击市场采购出口商品假冒伪劣行为
“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新疆检验检疫局又在乌鲁木齐边疆宾馆、西域轻工基地和华凌等口岸,开展了以“消费与安全”为主题的维护消费者权益集中整治行动。为保障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新疆检验检疫局将维护消费者权益与落实“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工作方针全面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打击假冒伪劣和“问题”商品,确保市场采购出口商品质量。
不让不合格的商品流入国外市场,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卫生、健康和环保要求,是检验检疫部门维权的重要内容。
“3·15”前夕,新疆检验检疫局因地制宜,结合“质量提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质量安全月”、“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活动,召集口岸管理、出口货物打包、仓储、报检、运输等企业人员,宣传开展上述各项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形成人人了解专项整治行动、人人参与专项整治行动的局面,在联检大厅和出口货物监管场所向相关企业和广大消费者发放《中国国门时报》“3·15”特刊1000多份,与出口货物经营企业签订了共500份“出口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同时,新疆局向出口货物打包、仓储、报检企业免费提供政策及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咨询、技术服务100多次,组织编写了辨别侵犯知识产权及假冒伪劣产品的检验检疫手册(二类口岸(监管场所)检验检疫知识手册),并免费发放宣传手册2000多本,现场向经营企业相关人员讲解出口商品知识产权、原产地标记注册和保护、辨别假冒伪劣出口商品等有关知识,提升社会公众依法保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大力宣传造声势
在日常检验监管中,新疆检验检疫人员积极引导企业增强质量诚信意识,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切实提高产品质量。
他们认真查阅每家市场采购出口货物检验检疫备案仓储库房商品的出入库台账,结合报检单品名逐条核对台账,查看商品数重量、“CCC”认证标识等情况,对每一家备案仓储库房进行摸底调查,分析可能存在问题的原因,重点打击出口服装假冒注册商标等侵犯知识产权的欺诈行为。同时,他们注重向企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督促引导出口企业增强法制观念,增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意识,帮助企业提高防御能力,积极配合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活动。
摸清情况明思路
狠抓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大案要案,是新疆检验检疫局保护合法经营者权益的另一重拳。
2012年年初,新疆检验检疫局现场查验处在辖区口岸根据群众举报等各种途径收集相关案件线索,获取线索40多条,并全部进行调查和核实,把发现案件线索、实施有效打击作为检验监管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在现场检验中,以出口法检商品和目录外的重要、敏感的日用消费品等商品为重点,加强货单、货证一致性核查,杜绝夹带,加大对查实问题的惩治力度。此举极大地震慑了抱有不良企图或侥幸心理的单位和个人,很大程度上遏制了假冒伪劣商品的出口。
认真稽查排隐患
科学检测避风险
新疆与周边中亚五国的边境贸易占进出口贸易很大份额,随着中国的发展与繁荣,中国工业产品具有较大的消费需求。新疆对外边贸具有产品种类繁多、生产加工企业分布广泛、贸易参与人员和环节庞大等特点,同时外商客户群对产品的质量安全要求多元化,出口商品的质量好坏和国外消费者的生活息息相关。
针对这一特点,新疆检验检疫局调整工作重心,强化检验监管能力,将出口服装类、鞋类、瓷餐具等消费品作为检验监管重点来抓,加大出口商品相关信息收集力度和现场检出能力,保障出口商利益。同时,他们根据口岸出口商品的情况,制定出口商品的抽检计划,侧重于法检及目录内外涉及安全、卫生、环保重点、敏感的出口商品,如婴幼儿服装、儿童服装、拖鞋等商品的检测,分析实验室检测结果,明确出口商品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存在的风险,为出口商品检验放行提供依据。
新疆检验检疫局采用召开座谈会、单独约谈等多种方式,提高企业质量意识。
他们结合创先争优活动,3次召开以“以质取胜,创先争优”为主题的检企座谈会,4次与驻点口岸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经验交流活动,广泛征求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和建议,服务于市场采购出口货物经营企业,解决企业技术、通关等实际问题。
根据检验和监管结果,他们对口岸经常出问题的出口打包、仓储企业,检验检疫部门定期与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指出问题所在,明确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提供商品质量保证书。
质量约谈促质量
多管齐下显威力
以各项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新疆检验检疫局严厉打击逃漏检行为,杜绝假冒、以次充好、有毒有害、“问题”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等不合格产品出口,努力维护国家利益、企业利益、群众利益。
近期,他们重点惩治了一批逃漏检等违法违规案件,形成了出口产品质量控制和监管的高压态势。通过对违法违规案件的处罚和教育,有力地打击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检验检疫监管的工作秩序。在日常检验监管工作中,他们采取抽查、电子监管、巡查、夜间检查等多种监管方式,开展对辖区出口企业和出口商品的排查、清查监督工作,以此提升企业质量控制能力和自律能力。
新疆局以严查和严打相结合,积极有效开展各项专项行动。他们严查出口货物产地标识是否相符、严查商品品牌标识和成分是否相符、严查有无授权书,并对查出来的问题进行严打,有效防止了假冒伪劣商品流出国门,有效维护了中国制造的形象。
新疆检验检疫局先后在口岸查处违法违规案件93起,全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从出口和预出口货物中共查处假冒产地、假冒品牌商品共87批、1710件、货值100多万元人民币,假冒商品涉及男式套装、衬衣、鞋子、不锈钢餐具、口香糖、洗澡巾、汽车变速箱油、男式裤子、枕头、手套、皮包、汽配等。清退无法提供相关检验检疫证单或属于“三无”商品85批、190吨、货值142万多元人民币,“问题”商品涉及木质家具、儿童玩具、化妆品、木地板、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等;对35家涉嫌冒用质量认证标志和冒用别的企业品牌及冒用货物产地的打包、仓储、运输企业进行了严肃处理。
严格执法不留情
质量安全
我们还百姓以信心
——吉林检验检疫局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是人民群众的期望,是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是质检部门职责所在。”“要强化‘保安全就是保民生’的理念,树立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信心,提升消费者对食品质量安全的信心。”在全国质检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支树平局长的要求掷地有声。
如何破解难题,在质量安全形势严峻的情况下,还百姓以信心?吉林检验检疫局沉着应战,在“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征程上有作为、有成绩。
以质量安全奖为突破口,动员全社会力量抓质量。质量安全,凝聚着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百姓的殷殷期待,但仅靠监管部门的监督不足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此,吉林检验检疫局以优秀出口企业质量安全奖为突破口,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这是吉林省政府批准的、对在质量安全方面取得显著经济及社会效益的出口企业授予的最高奖励,是充分发挥出口企业主体作用,增强政府在抓质量方面的引导及推动作用的新举措,在全国首开先例。
2012年初,吉林检验检疫局全面启动2011年度该奖项的评选工作。制定了“质量安全奖评选工作推进表”,各项评选工作紧锣密鼓,在确保评选工作的广泛性、权威性和公正性的基础上,力争评选出货真价实的优秀出口企业,引导全省出口企业形成“重质量、讲诚信”的大氛围,助推“质量兴省”战略。
以12365热线为突破口,提升质检系统执法效能。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部署,2011年年底,该局与吉林省质监局实现12365服务热线共建共用。热线采用“集中受理、分工处理”的反馈闭环运作模式,方便群众咨询、举报投诉问题产品等。凡涉及检验检疫部门职责的咨询、投诉等,都及时处理完毕。目前咨询事项按期处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为将这项打假治劣长效机制持续、深入推进,吉林局将12365热线办结情况列入2012年度检验检疫工作要点,明确要求运用好这一平台,畅通广大消费者维权诉求渠道,并积极研究对举报事件的处理、跟踪、调查、分析等详细举措。力争满足社会对质检服务的增长需求,使12365热线真正成为百姓和质监部门沟通互动的“连心桥”、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定心丸”。
以风险分析为突破口,坚决有力保安全。为深入推进风险分析工作,该局多次组织专家组会议,讨论通过了工业品、农产品等五个作业指导书。在风险分析动态管理中,该局密切关注企业质量控制情况、产品风险等级、出口检测与日常监控情况等因素。2012年初,为消除进口食品安全隐患,防范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落实国家质检总局要求,该局迅速开展“潜规则”排查活动。排查企业是否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是否存在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违反国家标准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严格按照风险管理要求,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力争以此次排查为契机,提高检企食品安全意识,努力保障辖区进出口食品安全,真正还百姓“以安为先”的一片天。
以科学应对突发事件为突破口,提升质检公信力。质量安全问题无不牵动着社会公众敏感的神经,吉林局以科学应对突发事件为突破口,努力提升质检公信力。2010年以来,应对一系列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该局保持高度的敏感性和纪律性,快速反应,有力应对。对乳品出口企业、高风险品种情况进行检查摸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格筛查“瘦肉精”;全面检查辖区出口食品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可能添加非食用物质情况;集中打击假冒伪劣汽车零配件、输非洲不合格商品等,形成“双打”高压态势;在服务第七届东北亚博览会工作中,重点查验日本和台湾参展商品,严防受日本核污染的展品和台湾塑化剂商品参展;高度重视3·15晚会及其他媒体的信息,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确保了辖区出入境产品质量安全,未发生行业性、系统性质量安全事故。
保障质量安全,还百姓以信心。
深知任重道远,我们不懈努力!
吉林珲春检验检疫局
严查退运过期方便面
“滴……”2011年11月28日,吉林珲春检验检疫局纪检组长王钟鑫的办公电话突然响起。
“喂!是珲春局领导吗?”
“我要举报一件事情。近期有一批过期的方便面将由朝鲜运回国内,希望你们能予以关注。”
这个电话立即引起王钟鑫的高度警觉。
反应迅速 周密部署
必须防止这批货物流入国内市场,维护消费者权益!
珲春局党组对此事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研究决定:一是责成查验中心主任张巍密切注意此事,加强监管,决不能让过期食品流入国内市场;二是成立以纪检组长王钟鑫为首的调查组,对此事进行先期调查。
查验中心主任张巍在接到局党组的指示后,一方面积极部署加强监管,另一方面积极与海关进行沟通,加强两个部门间的协作。经过周密的协调布置,2011年12月2日,查验中心工作人员在珲春海关人员的密切配合下,将这批过期方便面查获。该批货物共计800箱、1.8吨,货值1万余元人民币。
严格执法 深入调查
查验中心工作人员对该批货物进行了现场查验取证后,对该批货物进行了扣留,并及时向该局党组汇报了此事。珲春局纪检组长王钟鑫马上带领食品检验监督科科长杨文光、综合科科长朱铁军组成的调查组赶赴珲春海关监管中心,对该批货物进行现场勘察、对货物的代理商进行询问调查。随后,调查组对该批货物做出了暂时封存处理的决定,以等待最终的调查结果。
调查组在对该批货物的货主、代理商进行问询调查,详细了解了该批货物的进境、出境的详细情况的同时,对珲春局货物进出境记录进行全面、详细的核查。最终,调查组排除了该批货物在出境时就已经过期的可能。该批货物运回国内的原因是货物在朝鲜存放时间过长导致产品过期。
执法为民 妥善处理
调查结果出来之后,如何处理这批货物又成为珲春局党组的一件“心事”。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该批货物有两种处理方法,一种是直接销毁,另一种是转作除人类食用外的其他用途。由于处理成本过高等一些问题,企业选择将该批货物交由检验检疫部门做销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