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超市购物,最怕买到临近到期或已经过期的商品,而新会一家超市虽设置了“临期商品”(临近保质期的商品)销售专区,但近日新会工商部门对这家超市进行检查时,却发现超市仍摆放着过期的食品进行出售。目前,涉案食品已被工商执法人员查扣。
7月30日,新会工商部门对该大型超市进行检查,在“临期商品”销售专区查获了12罐已经过期7天的豆奶。同时,还发现一批外包装已严重褪色、破损的散装糖果,外包装上未标注生产日期。由于该超市销售过期和未标明生产日期的食品,涉嫌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工商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并当场查扣了涉案的食品。
“在超市设置临期商品销售专区,集中促销即将到期的食品,原本可以提醒顾客注意食品保质期,但对已过期的食品不及时下架,反而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影响了自己的声誉。”新会工商部门表示,超市应引以为戒,加强对食品的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在日后再次出现。
新会工商部门提醒,市民购买食品时,应留意查看食品的外包装有无破损、是否清楚地标注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一旦发现问题,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