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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土地爷”监守自盗占农田盖别墅办公楼很惹眼

2012-01-03   发表:

近日记者调查发现,山东省微山县留庄镇国土资源所竟然成了违法占地的主角,而它的上级单位微山县国土局对包括国土所在内的几起违规占地事实作出处罚决定已经4年有余,至今仍没有执行到位,而是以罚代管、只罚不管。

11月10日,沿着104省道自南向北进入山东省微山县留庄镇,路东一片乡村别墅煞是惹眼:8栋红瓦灰墙两层小楼依次排开,每栋楼有一个独立的小院,楼两侧是绿化带和景观树。在那群别墅的北邻,正是留庄镇国土资源所。一栋两层灰白色楼房位于大院内坐北朝南的位置,楼前是一个小广场。记者来到这里时,广场上停放着几辆轿车和两辆工程车。据村民目测,国土所占地大约3亩。据村民介绍,国土所的办公楼和别墅群是同一时间建起来的,也是在基本农田上建的。

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律师郝纪勇表示,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农村耕地受到法律保护,不得私自转变用途。如果要在农村耕地上建房或工厂,需要依法将土地性质转换为建设用地,这就要进行一系列审批、征地程序。未经审批,私自占用耕地10亩或占用基本农田5亩的,即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按照法律规定,对于占用基本农田搞建设的行为,国土部门必须督促地方政府拆除在基本农田内的建筑设施,并恢复原有种植条件;构成犯罪的,还应移交公安、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山东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张卫国说,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使命。如果国土部门监守自盗、以罚代管,就不可能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更不可能守住“耕地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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