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公示称:“中国工艺美术协会申请成立中国工艺美术协会刺绣专业委员会”。
申请理由: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文化消费的氛围日益浓厚,刺绣作为中国一种民间文化和一项传统手工艺品,其收藏价值和观赏价值逐步得到大众赏识,获得了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据统计,2000年全国抽纱刺绣行业规模以上企业309家,销售产值72.5亿元;到2005年全国抽纱刺绣行业规模以上企业达到515家,比2004年增加1.8%。这个数字仅是年销售产值500万元以上企业统计数字,而抽纱刺绣行业乃至工艺美术行业的特点是中小企业多,因此还有许多企业未计入统计范围。据此保守估计,该行业实际销售产值可达到500亿元。
中国工艺美术协会考虑到刺绣行业生产已达到一定规模,以及主要生产企业迫切希望成立专业组织的愿望,拟成立刺绣专业委员会,以推动这一行业的发展。
业务范围:
(一)促进全国刺绣行业的联合,制订行业执业标准、技术标准、服务标准并推动宣贯实施,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二)引入法律援助机制和知识产权制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自我管理行为,促进企业平等竞争,维护行业利益和消费者权益。
(三)组织各种类型的专题研讨、交流活动,举办行业作品及成果的展示、评比;编发行业资料;并整合社会与业界资源,面向社会和市场开展产品研发、信息沟通和技术咨询等服务。
(四)通力打造各地区刺绣专业市场和艺术场馆,全面推广和介绍刺绣行业;提升行业整体形象,增强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开展刺绣行业专业技艺人员的继续教育和执业资格认定工作,提升行业的道德规范、职业素养、技艺能力和管理水平。
(六)整合本专业人才优势,与国内外同行业及相关组织、机构和个人建立联络,开展多渠道、高层次、全方位的交流与合作。发展全国乃至国外会员。
(七)专委会设立门户网站,或在有关门户网站上设立专栏,以及时发布本专委会的各类信息,并与社会和市场形成互动。
(八)承办政府有关部门交办或委托的工作。
各有关单位对上述申请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五天内,用正式文件将意见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来源: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