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环保署于2011年3月7日宣布,通过加州规例禁止在国内的干洗程序中使用有毒空气污染物四氯乙烯(perchloroethylene ,Perc)。
该法案由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在2007年1月25日采纳,作为对干洗程序排放的四氯乙烯有毒空气物质控制措施的修订。并于同年12月27日正式成为法律。该条例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不再装配新的四氯乙烯的干洗机器;从2010年7月1日前逐渐淘汰现有使用四氯乙烯的设施;并要求从2010年起,逐渐开始停止使用寿命达到或超过15年的含四氯乙烯干洗设备;所有四氯乙烯设备在从2008年使用起至15年后停止使用(即2023年7月日)。
四氯乙烯是一种人造液体溶剂,常用于干洗行业、纺织程序中,有较强的去油污能力。EPA表示,四氯乙烯通常暴露于工作场景中或环境中,并释放到空气、水、土地或地下水中。当人类使用含有四氯乙烯的产品时,同样会接触到该物质。如使用含有四氯乙烯的干洗设备,或携带干洗完的衣物进入家中等。此外,作为一种可能致癌的物质,四氯乙烯还通常与慢性疾病,包括肝脏和肾脏损伤、神经系统影响等联系到一起。
EPA指出,在美国的干洗行业中普遍存在着使用四氯乙烯的现象,但是CARB指出干洗店数量已由2003年的4670家减少到了2009年的2000家,采用水洗和二氧化碳清洁法的设备也由2003年的90家增加到了2009年的253家。
据悉,对美国来说,中国供应的四氯乙烯数量极小,2010年的进口数量占市场份额的0.05%。德国是美国的最大供应商,其供应量占68%,其次为巴西,占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