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行政执法局开出一张罚单,SM广场一期对面公交站旁的人行道被挖开,施工单位因为审批手续过期,将被罚款18万元。
堆满沙石,一条深沟,在SM公交车站下车的市民,不得不走在车流不息的马路上,车站边上的报刊亭的阿姨不断抱怨挖路没有围挡,风一刮灰尘漫天。
昨天上午,市执法局直属三大队三中队到现场勘查测量。三中队副中队长王谦介绍,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已经进行了调查核实,实施破路施工的单位是厦门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面对调查,该公司负责人称,正在补办审批手续。此前,该公司为了进行电缆改造,已经申请开挖仙岳路900米长、2米宽,共1800平方米的人行道路面。但从3月8日起,该审批手续已经到期,现在的行为属于擅自占用挖掘道路,也就是说,他们的占道施工已经超过了23天。
执法队员发现,该公司在实施坡路施工时,未设明显施工标志,有些路段甚至未设安全防围设施,既污染周边环境,又阻碍通行,带来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