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橡胶及塑料机械等15种产品定期监督检验质量状况,其中手机电池产品抽样批次合格率为88.9%。
本次共检验了深圳市5家企业生产的手机电池产品9批次,依据GB/T 18287-2000《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总规范》和产品明示技术指标的要求,对手机电池产品的外观(标记与说明)、0.2C5A放电性能、1C5A放电性能、自由跌落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合格8批次,产品抽样批次合格率为88.9%。广东天劲电子有限公司的“MOX” 手机电池(MO-617 2011年8月1日),外观(标记与说明)、0.2C5A放电性能、1C5A放电性能、自由跌落项目不合格。
质监部门表示,电池放电性能主要用于评估手机电池的持续供电能力,该项目不合格可能导致设备使用期间因电池放电时间不足而引起待机和通话时间较短。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的产品生产工艺不过关,也不对出厂产品进行检验把关。
针对本次检验发现的质量问题,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后处理工作。(林佳仁)
2011年广东省手机电池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序号
生产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商标
型号规格
生产日期或批号
不合格项目
承检机构名称
备注
1
广东天劲电子有限公司
手机电池
MOX
MO-617
2011年8月1日
外观(标记与说明)、0.2C5A放电性能、1C5A放电性能、自由跌落
广东省通讯终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