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劵交易委员会(SEC)于2012年8月22日根据《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个人消费者保护法案》(Dodd-Frank Wall Street Reform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ct)采纳一项法规,要求上市公司公开其使用的产自刚果民主共和国(DRC)或相邻国家的冲突矿石(钽、锡、金或钨)的使用情况。
正如此前的报道,国会于2010年通过了《多德-弗兰克法案》。制定该法案第1502节有关冲突矿石的部分是因为冲突矿石的开发和贸易是由刚果民主共和国地区的武装组织来操作的。
在某一个产品制造或企业承包生产过程中,若“冲突矿石在该产品的功能或生产中十分必要”,该企业应通过使用SD表格,每年向SEC公开其使用的冲突矿石的信息。只有不含有直接或间接向刚果民主共和国或相邻国家的武装组织购买的冲突矿石的产品才能被标记为“无DRC冲突矿石”(DRC conflict free)。该法案要求所有向公众公开的信息都必须公布在公司网站之上。